《万湖会议》,决定了千万犹太人生死,展现我们与恶的距离

在1942年1月20日柏林近郊的一个别墅里,召开了一场会议,虽然会议的过程就如大多数的人类会议那样,十几个人达成一些决议,但这场会议的后果,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残酷的,它让一千一百万犹太人成为受害者,并导致六百万个生命被剥夺。

八十年后,一个完全聚焦于这场会议的电影在德国上映,《万湖会议》再一次将历史的指针精确的拨回到那一黑暗的时刻,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几乎同步的还原了当时会议的情况,让几近忘却的人们能够更加深刻的体验到十几个人,如何在不到一百分钟的时间内,决定一千万人命运。

关于那段历史,不想在此叙述太多,因为过于沉重和庞杂,遗漏任何细节都有可能招致非议。对此,只强调一下为什么“万湖会议”是如此的重要。纳粹德国并非在万湖会议上才开始针对犹太人的,只不过此前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路线和计划,犹太人所遭受的境遇也各有不同,虽然也会有被杀害的情况,但大多数的犹太人都是被驱逐或转移。

而随着欧洲战事的推进,纳粹德国占领了更多国家,随之也就带来了更多的犹太人需要“被处理”。当时,纳粹曾经研究过将欧洲犹太人转运到非洲马达加斯加地区作为永久解决方案,但由于成本高昂,同时德国开始逐渐陷入东线战争,致使希特勒开始考虑实施“最终解决方案”,也就是如今我们所了解到的针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

这个方案,正是在“万湖会议”上被首次提出,并获得初步通过。纳粹德国的十几位来自不同部门的高官,针对这个“最终解决方案”在帝国内部法律、行政以及财政方面、在外交方面以及在执行细节和可行性方面,快速达成了一致。一千一百万犹太人的性命,似乎就是他们达成政绩和实现野心的筹码,在会议桌上面,被推向地狱的深渊。

对历史的重现,当然首要的任务是尽量的去揭示一个更接近事实的真相,也许在这真相之下才能够更清楚的提出关于谁该负责以及如何去负责。但如果仅仅是作为追责或忏悔,历史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万湖会议》中,让我们更真切体会到“恶”的产生,也带来了一个更宏大的问题——该如何避免相似的“恶”再次发生。

当我们与“恶”距离足够远的时候,往往会用一种整体的概括方法,比如“大屠杀”来去形容当时纳粹所犯下的罪行,虽然这足够震撼,但却失去了很多可以了解其中原因的细节,仿佛那场罪行不过是希特勒下令主导,整个纳粹德国蜂拥而上的后果。

但当我们从《万湖会议》这种影片的细节入手时,就会发现,这种终极的“恶”的背后,依然是普遍的人类社会的运行方式——纳粹高官依然需要开会来去统一决策;他们依然会碍于某些法律的限制以及顾虑那些行动在国内给人民造成的影响;也会考虑在国际上的一些国家关系;以及执行当中的可行性问题和“屠杀”的具体行为给士兵带来的心理冲击。

在镜头下的纳粹高官,并不是穷凶极恶的邪魔,他们大多数都被冠以“博士”的称号,将近一半具有法律背景,即便是在谈论所谓“最终解决方案”的时候,依然是逻辑清晰。他们不是嗜血成性的野蛮人,而是彬彬有礼的理性官僚,如果抛开历史背景,单独看这场会议和参会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把这一切与人类历史上极大的“恶”相关联。

不用太过于深究,也可以通过诸多的经验破除掉一种“恶”的神话,即“恶”源自某些纯粹的为了作恶的人的行为。无论是希特勒,还是萨达姆、本拉登,都不是三头六臂的巨型泰坦,也不是丧心病狂的杀人狂魔,在历史面纱之下的他们,都过着一种有人情味的正常生活。那种明知恶而追求恶的人,除了少数心理疾病所带来的后果之外,似乎很难在历史中发现普遍的存在。

1755年里斯本大地震,引发了人们对于上帝这个绝对的“善”的质疑。直到尼采喊出上帝已死,绝对的善就逐渐淡出了主流话语体系,与之共同隐退的,就是撒旦般的绝对的恶。那么去除掉纯粹的邪恶之外,我们就能够顺着恶的行为,去探寻导致这种恶的原因,通过对这些缘由的认识和避免,也就可以在历史的重复中尽力的拉开与恶的距离,让恶成为一种遥远的神话,而不会在现世降临。

排除掉诸如大地震之类的自然的“恶”之后,我们所厌恶的,都是可以被归于道德恶的东西,《我们与恶的距离》一书提到,道德恶的行为主体是一个自由的人,他违背他人意志对他人进行侵害,不顾及他人作为人所拥有的价值。由此来说,从语言和肢体上的暴力相向,到灭绝种族的屠杀,都可以归为道德上的恶。

那么由此出发,去提出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为什么会有人反对他人过上有意义、值得为之努力的生活?

排除了把恶当作终极目标的那种行为之后,首先跃入眼帘的就是那种把恶行当做手段,进而实现其目标的人。可以大胆假设,绝大部分的成规模的恶,都源自某一个或某一些人的手段。当然我们无法探究希特勒是否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痛恨犹太人,但从后见之明的角度来看,其行为更多的是将反犹作为一种政治手段。

哲学家卡尔·施密特曾这样论断:“如果仅凭敌友足以高效地为人类分门别类,那么宗教、道德、经济、伦理等的对立面就会转变成政治的对立面。”如果用更简单的话来概括施密特的观点,就是政治的核心即分清敌友,政治行动也就是对自身的保护而破坏威胁自身的一切。

上台之后的希特勒深知,如果不去制造一个更为庞大的敌人,那么他只能在德国内部的不同政治团体之间进行斗争,而一旦“反犹”大旗被支起来,他就有理由将整个德国在政治上统一在一起,因为他们有了共同的敌人,这种“德国民族外”的敌人,让“德国民族内”有了团结的动力,消除了内部斗争的隐患的同时,也获得了更大的扩张动力。

这个典型的例子呈现出的恶,就是实施恶行的人深知其行为的危害,但他并不是以这个危害为目的,而是以这种行为为手段,去实现其自认为更宏大的目标。希特勒是以反犹为手段,以实现其政治目的,虽然不知道希特勒是否在道德上对迫害犹太人有一丝丝的愧疚,但想必他一定会给自己在道德上找一个更高的借口,即其恢复德国荣光甚至创建第三帝国的宏伟目标的实现。

然而,希特勒并不是一个人残害了上百万的犹太人,他需要将自己行动的目标,化作他人实施的动力,在作为“手段的恶”之下,往往会利用两种不同类型的恶,以实现其最终的目的。

这两种类型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一方面,实施恶行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善的,因为受害者被视为“邪恶的”,可以将这种恶称为“信念的恶”;另一方面,实施恶行的人不屑于反思其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这种恶可以被称为“愚昧的恶”。

当然这两种类型的恶大多数时候没有绝对的区分,一种恶行之中大多会混有不同比例的信念的恶和愚昧的恶。这一点在参与万湖会议的阿道夫·艾希曼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他作为“最终解决方案”的主要参与制定者和执行者,因战后被被以色列情报机构摩萨德在阿根廷抓捕并遭到起诉而广为人知。

在推进最终解决方案的过程中,艾希曼不但相信,而且也不断的利用一点,即犹太人是邪恶的,需要被清除。这种思想在人类历史的大规模冲突中并不鲜见,无论是清除女巫还是针对异教徒,从十字军东征到极端恐怖分子的复仇,其中都有两种重要的心态在起作用。

其一,某个群体对我所在的群体构成了威胁,所以他们必须被消除;其二,某个群体有某种缺陷,使其不具备人的总体价值,可以被轻易地侵犯。在《我们与恶的距离》中总结到,“恐惧和轻蔑是邪恶产生的两个主要源泉”。

纳粹政权正是借用了欧洲一直存在的反犹情绪,并加以放大,通过污名化犹太人,使其成为对德国民族的一种威胁,从而达到了制造恐惧的目的。同时在灭绝犹太人的具体过程中,通过将其驱赶、像牲畜一般的运输、剃光毛发等手段,矮化犹太人,甚至让其似乎不具备人的基本特点,这种轻蔑的方式,也会让实施灭绝手段的人可以理所当然的处死犹太人,仿佛处理一件物品或一种动物一样,而不用怀有杀人的心理负担。

艾希曼不但相信犹太人的这种污名,而且也在其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利用以及加强这种特点,使得消灭犹太人这一信念成为他自己的行事动因,也借此向外传递,并形成更广泛的社会认知。

但让艾希曼更加知名的一点,并不是他对于反犹信念的坚持,而是在审判过程中,汉娜·阿伦特对他的行为所做的那个非常著名的“平庸的恶”的判断。时至今日,当年充满非议的观点“平庸的恶”也几乎沦为了陈词滥调,在此就不进行深入的探讨,但需要注意的是,阿伦特所谓的平庸,并不是指行为上的平庸,从而为艾希曼的行为开脱,而是指动机上的平庸,即艾希曼作为官僚机器当中的一颗螺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不假思索的执行命令,其作恶的动机平庸到仅仅是不去分辨善恶而已。

这种道德上的懒惰,创造了“愚昧的恶”,曾参加暗杀希特勒行动并被捕的迪特里希·朋霍费尔在狱中曾经写下对这种恶的深刻反思:

愚蠢比邪恶对善的危险更大。人能够反抗邪恶,可以用力地撕下邪恶的面具,在必要时还可以制止邪恶的发生。邪恶总是携带破坏的种子,至少会让人感觉不舒服,但是我们无法抵御愚蠢。反抗或势力触动不了它;理性论证对它不起作用;反对个人偏见的事实不被信任——蠢人确实可以通过批评他人进行反击,如果对方是不可抗拒的,他就会将其视作微不足道的例外而置之一旁。

所以,蠢人与恶棍是不同的,他完全陷入一种自我满足中;事实上他很容易变成危险人物,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展现出自己好斗的一面。因此,对待蠢人要比对待恶棍更加小心,我们不应再次尝试用理性说服他,那样做是没用的、危险的。

如果我们想适当地对付愚蠢,就必须试着理解它的本性。可以肯定的是,愚蠢,在这里指的是道德方面而非智力方面的缺陷。有些人思维敏捷但行为愚蠢,有些人思维迟钝但却表现得很聪慧——在特定情形下的发现令我们感到惊讶。因此,我们对愚蠢产生了一种印象,即它可能不是天生的缺陷,而是在特定情形下形成的。

在这种情形下,蠢人会取笑自己,或者允许他人戏弄自己。我们进一步注意到,这一缺陷在喜欢社交或必须社交的个人或群体身上,比在不善于焦急和孤僻的人身上更为常见。这样看来,愚蠢就属于社会学问题而不是心理学问题了,这是历史条件以一种特定的方式作用于人身上,即一些确定的外部因素所产生的心理副产品。

经过进一步的观察我们会发现,粗暴地展示政治权利或宗教权力会在大部分人中激发一系列愚蠢行为。事实上,这看上去的确符合心理学和社会学规律:有些握有权力的人想让其他人变得愚蠢。

这不是说某些人能力和智能发展受到了阻碍或被破坏,而是指权力的急剧攀升让世人普遍认为人的独立判断力被剥夺,这或多或少是在无意识情况下发生的,他们不再为了自己评估新的事态。

蠢人常常顽固不化这一事实不会误导我们相信他们是独立的。事实上,与蠢人交谈时你会感觉不是在与他这个人互动,而是在于掌握他的口号、标语等发生碰撞。他着魔、盲从,实际上是正在被滥用和剥削。由于变成了被动的工具,蠢人可以犯下任何恶行却看不出其中的邪恶。这里潜伏着残忍剥削的危险,它能对人类制造出不可弥补的伤害。

以上就是迪特里希·朋霍费尔在被希特勒处死前留给世人的警示,即便如今看来,也是发人深省。在他眼中,道德上的愚蠢,是权力无限扩张之下对人思想侵蚀。阿伦特也强调思考的目标不是产生抽象的知识,而是为我们提供判断的能力,做出区分,比如区分善恶。而极权主义灌输知识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绝对的信念,而是要破坏形成信念的能力,即破坏人们深度思考的能力。

当人们或被动或主动的放弃了反思的力量,拆掉抵挡邪恶最后的砖墙后,人就不再有抑制“恶”的力量。挪威作家斯蒂格·赛特巴克肯曾这样说:若时机成熟,我们都会变成恶棍。我们没成为凶手和法西斯主义者的唯一原因是没有遇见合适的时机,这一点值得庆幸。在某些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会折磨他人。我们无法忽视这个现实。但是,每个人都可以用虚伪的方式对此视而不见。如果真的有什么道德立场可供选择,我们就得承认在关键时刻自己甚至从未了解何谓道德。

至此,从万湖会议出发,我们在排除了纯粹的为了作恶而作恶的行为后,发现了有的人将恶作为实现其自身目标的手段,可以说是恶的阴谋家。而还有些人,要么相信阴谋家创造出来的恶的信念,要么就干脆放弃对善恶的判断,从而投入到帮助阴谋家实现其目标的“事业”当中,成为邪恶的同谋。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这些恶跳出历史的限制,在我们生活的年代借尸还魂呢?

当然,阴谋家的诞生,总是偶然的,是无法预知并难以预先阻止的。作为一个普通人,能够切身地与未来可能的恶作斗争的方法,无非就是避免陷入“信念的恶”和“愚昧的恶”的漩涡。

保持一种对现实的关切和对行为的反思,是避免恶行不断加深的先决条件。当人意识到自己可能做错了事之后,会产生一连串的想法——我当时怎么那么傻?——为何我没有制止这种错误的行为?——这件事让我成为什么?这样连续的反思,不仅可以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还可以在一个错误行为之后,产生对自我的深刻认知。

当然,反思并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头脑之中,在得出一些结论之后,一定要有切实的行动,将反思的成果现实化。

《万湖会议》中提到的一个纳粹人种改进计划,是针对于精神疾病和身体残疾的人进行的安乐死试验项目,当德国民众知道这个计划之后,产生了强烈的反应,随机而来的是大规模的抗议,最后纳粹不得不取消计划,虽然在这之前,已经有七万人因此失去了生命,但由此可见极权政府也并非铁板一块,民意的反扑,仍然会带来对错误的矫正。即便是针对犹太人的问题,德国妇女在柏林进行了三天示威游行,对她们的犹太丈夫被囚禁标识抗议后,也换来了六千名犹太人获释。

哲学家谢林曾经说:“任何不进步的事情都不是历史的存在”。黑格尔和马克思也都相信历史是是在发展中进步的,但从经验的角度来看,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世界会主动的变得更加美好,大屠杀的存在不仅是对上帝和诗歌的抹杀,也让我们对人类注定会在进步中走向文明的信心大打折扣。

罗马法最初实施酷刑仅限于被指控犯罪的奴隶,一段时间后范围扩大到目的犯罪发生的奴隶,最后发展到适用于自由人。历史告诉我们,某个已经被污名化或被视为地位较低的群体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不公正的现象很可能不会长期局限在这个群体,而是很快对社会各个层面发挥影响。如果社会最底层的人遭受折磨或不幸,恶行就必然会延伸至社会的所有阶层。

我们不能指望着世界会主动的清除所有正在发生以及不断扩散的恶行,也不能期盼着进步的历史会让恶最终无处藏身。如果我们反对道德上的恶,反对“手段的恶”、“信念的恶”、“愚昧的恶”,就必须要对善恶有所反思,并有所行动。

借用个《我们与恶的距离》最后的一段话:

那么解决的方法是什么?最危险的反应是,相信只要我们限定、消灭了世上的“邪恶力量”,邪恶就会永远被根除。如果真的是那样,我们就忽视了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观察到的现象——划分善恶的准则不是来自不同的群体:如国家、阶层或政党,而是“刚好来自每个人的内心”。据我所见,解决邪恶问题的唯一方法是让人道主义事业和启蒙思想继续走下去。这样即便不会根除世界上所有的邪恶,至少也能为我们提供一丝希望——邪恶受到控制的希望。

虽然很多道德观念受到文化、民族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但相信作为人这一整体,是具有其自身的普遍意义和价值,并尊重这些意义和价值,使得人能够在生活中得以充分的发现意义和实现价值,这应该是人可以对抗道德上恶的最核心的信念,在此基础上,相信人具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并用这种能力去追寻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则是对抗根本恶的最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