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仪队等艰苦单位增列特殊加给? 国防部研议中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20日通过国防部拟具「募兵制推动暂行条例草案,国防部资源规划司长陈正棋会后指出,草案从待遇、尊严、培训方面着手,就是为了在105年达成募兵制政策。另外考虑到仪队等艰苦单位战斗部队接受严格的体能训练但领的钱跟义务役士兵是一样的,仅靠荣誉感支持,目前正研议增列特殊加给。▲国防部力推募兵制。(图/东森新闻提供)「募兵制推动暂行条例」草案通过后,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会后转述,院长江宜桦表示,草案营造吸引青年从军及长留久任的环境,进而稳定国军人力来源,透过完备相关法律基础,让募兵制顺利推动,符合社会期待与政府施政需求。

陈正棋指出,草案从待遇、尊严、培训等方面着手,就是为了在105年达成募兵制政策,行政院今年初通过的勤务加给、地域加给也对基层有不错的影响,「以今年的状况,目标1万577人,已经招募1万3500人,而且还在稳定招募之中。」▲国防部资源规划司长陈正棋20日参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另外陈正棋还说,考虑到仪队等艰苦单位、战斗部队接受严格的体能训练,每次国庆都是最亮眼的单位,但是领的钱却跟义务役士兵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加给,「只有几百人,完全靠着荣誉感在支持,不管是陆海军」,他认为没有实质鼓励特殊加给不是很恰当,所以国防部设计了战斗部队勤务加给,让艰苦单位勤务加给可以提升,还有留营慰助金,目前在研议当中,「一点点的诱因,让分到艰苦部队得能安心服役。」

鼓励进修方面,陈正棋指出,目前志愿役方面,大学、研究所学历占11%、高中占80%,其他还有国中学历。等志愿役官兵作战专才熟练,素质提升,服役2年后想进修,可以进修原专长;进修2年后,服役得很好,还有进修意愿,也鼓励进修其他专长,但将会有量的管制

「募兵制推动暂行条例」草案内容要点如下:一、 志愿役军官士官预备役人员与志愿士兵后备役人员,再服现役或期满继续服现役期间,不受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规定最少为一年之限制。(草案第4条)二、 服军官、士官役退伍者,得视军事或任务需要再服现役,不受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规定须服预备役之限制。(草案第5条)三、 主管机关得协调大专校院,以外加名额方式专案核定营区内开设学位在职专班。(草案第6条)四、 志愿役现役军人得于公余时间参加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及劳动部所属职训机构之证照训练班次。(草案第7条)五、 教育部应规划将志愿入营服役纳入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生涯发展辅导机制。(草案第8条)六、 投标厂商进用志愿役退除役军人,得列为评选配分项目。(草案第9条)七、 主管机关及所属机关(构)、部队及学校办理未达依政府采购法公告金额之劳务采购,于合理价格时,应由志愿役退除役军人个人、法人或团体优先承包。(草案第10条)八、 志愿役退除役军人符合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之家属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电得予优待。(草案第11条)九、志愿役退除役军人辅导措施。(草案第12条)十、主管机关运用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总册内之国有土地,与各级政府机关联合开发、合建或依都市更新条例参与都市更新等方式分回(配)之房地,得出租或价售志愿役现役军人。(草案第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