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花大钱送6岁女儿进贵族幼儿园 「不用和男同学坐一起很开心」惊爆指侵 

台中幼儿园传出6岁女童被5岁男同学指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影像)。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家私立贵族幼儿园惊传女童被同班男同学脱裤抚摸下体并指侵,事发多月后,女童有次开心向母亲说「今天没有小明男童化名)坐在一起」,母亲询问之下得知骇人内情,怒气冲冲提告,不料,男童家长校方竟然不服判决,还要上诉,女童母亲由愤怒转难过,泣诉「女儿出庭又是二度伤害」。

这起女童猥亵事件发生在前年9月,受害女童6岁和5岁男同学原本不同班,因参加才艺班才坐在一起,女童某天放学后开心的向妈妈说,「今天没有和小明坐在一起」,母亲无意的多问了一句,女童回答,因为小明都要叫她脱裤子,摸她尿尿的地方,有时还会用手指插进去。

女童母亲当场惊吓得差点说不出话,赶紧询问全部过程,又生气又自责,当晚马上打给家暴中心报案,由社工陪同到医院验伤,并提出民事损害赔偿,对男童家长及校方疏忽,各求偿90万元。

台中地院3月初判决结果出炉,法院根据同班同学的说法,确认上才艺班时候,有看到男童要求女童脱裤且抚摸下体等情事,因此判决男童家长赔偿11万,幼儿园赔14万元。

男童家长强调,小孩坚决否认有碰触女童下体,而且上才艺课时,有老师在场,怎么可能叫女童脱裤,反而怀疑女童年纪太小,凭空捏造;而校方也因为校内没有装设监视器,否认学生课堂上有发生脱裤和抚摸等行为,家长和校方决定上诉。

女童的亲友说,妈妈每谈一次,就哭一次,女儿心里受创是事实对方家长和校方竟然还要上诉,一想到女儿日后又会因为传唤,唤起被欺负的回忆,内心相当难过。

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前年11月间已受理报案,当时已对女童和家长进行咨商辅导,后来经过评估,家长对于女童的情绪上、生活适应上,都处理得很好,加上司法已介入调查,因此去年就已结案

侯淑茹并提醒家长和老师们,类似案例一旦没有监视器,就很难举证,因此平时就要教导小孩,不要轻易让别人抚摸泳装下的身体,保持安全距离,而小孩年幼无知,也不懂得拒绝被摸,也许觉得好玩,所以应多和小孩聊聊学校生活,以提早得知。

教育局幼儿教育科长陈雅新表示,法令没有要求私立幼儿园要装设监视器,目前装设比例仅占5成,未来会以鼓励性质,希望更多业者装设,预防类似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