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虐6歲兒致死 國民法官重判16年

徐姓男子涉凌虐六岁儿子致死,台中地院国民法官采检方主张,昨重判徐十六年徒刑。记者陈宏睿/摄影

此案检辩争执焦点在于徐男犯行是「凌虐致死」或「过失致死」,国民法官历经三日审理,最终采检方立场,认定此案涉犯对未成年凌虐致死罪,属于累犯,应加重其刑,判十六年也是检方具体求刑最高刑度。

检方主张,男童四岁时徐男即有家暴纪录,社会局强制亲职教育,徐持续殴打儿子,甚至担心犯行曝光,不断帮儿子请假,长达四十二天;法医解剖,男童新旧伤四十二处,大面积皮下出血,显见犯行「变本加厉」,加上徐有入监服刑纪录,对刑罚反应力薄弱,请求从重量刑,具体求刑十三年六月至十六年。

徐男律师辩护,徐男始终坦认犯案,因教育程度低、医学常识不足,未预见退瘀方式不当,加速横纹肌溶解症,导致男童溺水,犯行顶多是疏忽独留儿子在浴室酿成意外,应以伤害、过失致死罪论处,刑度最重不应超过十一年。

徐男辩称,管教儿子「情绪来了会大力教训」,但会替儿子擦药膏,后来看儿子伤势严重,才会拿塑胶箱装温热水「加速退瘀」,不知会造成小孩溺毙。

徐母替儿子求情,「天下父母都是爱自己小孩的」,当年她也是用打骂管教儿子,「应该是我的错、做了不好示范」,徐闻言情绪崩溃,当庭痛哭。

卅八岁徐男涉凌虐六岁儿致死,台中地院国民法官上月底起连续审理三日,传唤中国医药大学儿童医院医师、解剖法医、学校教师,徐男同居人、徐男母亲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