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编暴击女记者头部60秒致死 判决出炉陆网炸锅 

嫌犯律师供称两人是情侣关系。(图/翻摄搜狐新闻

记者曾俊豪综合报导

大陆天津一家媒体崔姓主编与陈姓女记者去年3月外出用餐后,开车送女记者回家,两人后来发生口角,崔姓主编竟然抓住女记者头发,猛击长达25秒,还把女记者的头压中控台持续殴打其后,导致女记者伤重不治。案件经过审理,判处崔姓主编15年徒刑,引起家属不满,审理法院4日发文,将对案件进行审查

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裁定书,2019年3月19日晚间10时左右,陈姓女子与其单位同事崔姓男子,两人在汽车停留期间发生争执,之后,崔姓男子便出手殴打被害人,虽然这名女记者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一切为时已晚,长期陷入深度昏迷后,离开人世

事发后,陈姓女记者的父亲在微博发文,描述犯案经过。文章点出案件的主角都在天津某家媒体工作,崔姓男子是主编,陈姓女子则担任记工作。当天晚上,崔姓主编先是抓住女记者头发,并攻击其头部,第一次打了持续25秒钟,导致女记者当场昏迷。

▲天津法院驳回上诉陆网炸锅。(图/翻摄搜狐新闻)

文章提到,虽然女记者已经昏迷,但崔姓主编并没有停手,还把女子的脸顶在中控台,再次击打她的后脑,长达35秒钟。大约十分钟后,崔姓主编发现女记者「不行了」,才报警并拨打电话救护车谎称女子因为喝酒不省人事。

他表示,事发当时,女儿刚到职四、五个月,「后来在法庭上,我听到崔某说他喜欢我女儿,在追求她,而崔某的律师说两人是恋人关系。」至于法院裁定书上,则描述两人关系为「同事,且关系较为密切」。

此案件于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崔姓主编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64万多元(单位:人民币)。原告家属与被告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去年12月2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却引起网路舆论挞罚,认为案件轻判。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4日通过官方微博「津法之声」表态,「注意到有关舆论对我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崔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关注。我院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