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拨9.2亿空污基金给地方 赖揆将与县市长谈分配比例

▲近日空污问题受关注,赖清德空污法修正案能在本会期通过。(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11日在行政立法协调会报中讨论空污法修正案,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转述表示,会中针对不再由中央完全统筹运用空污基金,而是每年提拨两成、约9.2亿元给地方政府自主运用取得共识。至于空污基金分配比例院长明天将县市首长会面,听取意见,仍有微调空间,可望周四送院会通过,最慢拼立院临时会过关。

根据现行《空污法》,空污基金来源有3项,一是工厂发电厂所在地的固定污染源费用,二是营建工地扬尘费用,三是移动污染源,也就是随油征收的空污费全部中央政府统筹,依地方空污状况来分配款项

环保署空保处长蔡鸿德表示,由于移动污染源费率9月调整后,增加近19亿,使得空污基金从原先的28亿增加为46亿,每年提拨20%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核定,不用再报到中央,初估约有9.2亿元;但9.2亿元将按各县市加油比例分配,并非随便运用,而是必须用于补贴机车定检与燃气计程车天然气价,以及其余空气污染防制事项等,需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