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业务大减 海基会爽领高薪
陆委会近日预告修订相关办法,明订未来海基会的人事薪资等,在部分情况下,个别薪资还可能越来越高。(本报资料照片)
两岸关系停滞,海基会功能大为减弱,但职员依然领取高薪,屡遭质疑为肥猫单位。陆委会近日预告修正「大陆委员会订定财团法人法授权规定事项办法」,将海基会的人事薪资、奖金支给基准明文化增订于办法中,未来海基会人事费用,在部分情况下,个别薪资还可能越来越高。
根据新增订条文及说明规定,海基会董事长及秘书长不得逾中央部会特任首长之待遇;海基会副秘书长、主任秘书、处长等人员,则不得逾中央部会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政务副首长之待遇。
董事长秘书长月薪18万
也就是说,海基会董事长和秘书长领取的是「部长级」月薪18万元,不过条文又指,「但董事长因罗致不易或需具备特殊专长」,可由陆委会就其资格条件召集专家审查,核准者不在此限。副秘书长、主任秘书、处长则领取「次长级」月薪约莫13万至15万元间。
至于主任、副处长以下人员,虽然规定应以相当海基会员工基准范围内,订定支给基准,但却又附注「但衡酌职务内容及职责轻重,订定合理基准,经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考试院保训会委员桂宏诚指出,例如工研院需要引入外部高端技术人才,薪资待遇必然得提高,但海基会本质上是受政府委托行使公权力单位,看的并非人员专长,而是受政府指挥,「上面怎么说,下面就得怎么做」。
他指出,现在两岸关系呈现停摆状态,海基会仅剩文书验证等行政业务,此时增订可弹性上调却没有下调可能的人事薪水范围,「反而越有安排自己人马进驻的酬庸空间」,并不恰当。
陆委会表示,依据财团法人法授权规定,未来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其董事长及其他从业人员薪资均应订定薪资支给基准,且不得逾修正草案规定上限,支给基准经董事会决议后,尚须报请陆委会核准,至于薪资支给基准变更时,亦是如此。
陆委会表示实属误解
未来海基会人事费用是否没有「调降」的机制?陆委会则表示「实属误解」。陆委会称,海基会目前执行两岸交流、服务案件,整体执行情形良好,陆委会将持续监督与推促海基会各项会务的运作与执行成效,善尽主管机关监督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