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曝遭中院院长骚扰 后者次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6月2日,自称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吴某公开发帖称,贵阳市中级法院院长戴某对其进行骚扰,并要求其停止侵害,公开致歉。
此帖一经发出在网上引来轩然大波,不少律师同行及社会公众转发求证。
6月4日下午,贵州省纪委监委一位工作人员向正观新闻记者证实,省纪委监委已监测到此事相关舆情,并已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女律师网上自曝遭贵阳中院院长骚扰 称两人曾为同事
6月2日14点08分,吴某在新浪微博发文称: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戴某,与本人系前同事关系(以前均在检察机关工作)。从去年开始直至现在,戴某持续对本人进行骚扰,多次示爱。对戴某的行为,本人反复地、明确地予以拒绝(微信朋友圈的所有好友都可以作证),并提醒他注意影响。…… 不少人说我是司法掮客,……,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正常生活。
在此文中,吴某要求戴某就其在网络上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道歉,澄清正名,停止侵害,还吴某清白。
6月4日上午,正观新闻记者再次查看吴某微博发现,该文已被删除。但是配发此文的图片已被众多律师同行微博转发并评论,同时在微信朋友圈疯传,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贵州省纪委监委:已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6月3日晚,正观新闻记者拨打了吴某在微博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打通后无人接听,对方发来信息称,“现在有事,暂时不方便”。
6月4日上午,正观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委宣传部及贵阳市纪委监委,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6月4日下午,正观新闻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委处证实,省纪委监委已监测到此事相关舆情,并已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女律师网上自曝遭法院领导骚扰的事件传开后,不少网友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将相关疑点查清楚,究竟是谣言还是事实,应还双方当事人以公道。
被举报院长次日“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正观新闻记者查阅公开报道发现,6月3日晚,即贵阳中院院长戴某被举报后第二日,他仍然出席了贵阳中院当晚举办的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戴某代表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剖析发言,开展自我批评。
据戴某的公开履历显示,他于2020年当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4月至2015年6月,戴某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一路升至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政治部干部处处长、检察员。
如吴某举报信属实,两人同事时期或在此期间。
而对于实名发文的律师吴某,正观新闻记者查询广东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发现,吴某于2020年10月27日为吴某颁发了律师职业证书,并获得了在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资格,该网站显示的律师执业证书证号与举报信中一致。
此前,据《贵州日报》报道,贵阳中院曾在4月20日发布关于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手里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整治内容包括:
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离任后,担任我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法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法官离任后,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法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有网友评论,此次事件或与整治有牵连,那么真相如何,有待官方进一步调查。
延伸阅读
昨日,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引发网络热议。视频中,一名自称是“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总裁姜书敏”的女子,举着自己的身份证,“实名举报郑州中院原院长于东辉索贿500万元财物”。据其表示,于曾索要“六七千万的三分之一”,实际索得现金200万元、金条20根、虫草9斤,总价值约为500万元。
视频中,姜书敏晒出了一段通话录音,其中一名被标记为“于”的男子,进行索贿并通过手下收受了价值上百万元的虫草。
《环球人物》记者联系到姜书敏,向她求证录音中的人是否就是于东辉,她肯定地说,“就是于东辉”。
姜书敏说,有关情况她已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平台进行了举报,这条举报视频也在微博上@了河南省纪委监委的官方微博“清风中原”。7日下午,河南省高级法院有关部门联系了其公司,还没有进一步进展。
姜书敏公司的土地原定在4月8日由法院拍卖,她对此次拍卖的合法性存疑,这也是她选择这个时间点实名举报的原因之一。今日下午,她告诉记者,这次拍卖已经流拍。
据姜书敏称,事情走到最终索贿、行贿的地步,源于此前的一次贷款行为。
姜书敏表示,这起案件可梳理为三个部分:姜书敏公司起初“误借”高利贷,因未能及时还款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只能卖一部分地凑钱;后向法院缴纳执行款2亿元(还债),法院却将这笔钱退到他人账户,并继续拍卖姜书敏公司的土地;无奈请郑州中院时任院长“主持公道”,反被索取巨额贿赂。
几年前,姜书敏公司“因土地开发、项目融资需要”,向从事借贷行业的窦姓夫妇借了一笔款。2017年,公司因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被郑州中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姜书敏的说法,这笔欠款未及时还上,其实与窦姓夫妇是“有组织的职业放贷人”有关。“(窦姓夫妇)不但通过套路贷等方式收取高利息,并强收我方‘合同外利息’700多万元,甚至还强收‘判决外利息’。”
姜书敏解释,所谓的“合同外利息”和“判决外利息”,前者指在合同内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实际在合同外给放贷人再支付部分利息;后者是判决履行利息之外,债权人要求将已还债务一并核算利息,然后按利滚利的方式再核算利息。“我们认为这些利息均属非法获利。借款前并不知晓他们是有组织的职业放贷人,如果知道我们也不会借。”
最终,姜书敏公司的某土地项目被以209882635.32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一家名叫福晟的公司。“根据我公司与福晟公司达成的协议,我公司书面委托福晟公司,将本来应该付给我公司的2亿多元,支付到法院账户,付清了法院执行款。”
但是,账款结清3个月后,姜书敏突然发现,法院将到账的2亿元执行款违法退给了福晟公司,重新执行拍卖她们公司的土地。
疑似送虫草录音曝光
“为了借执行程序低价拍卖我方的土地,郑州中院刘姓、马姓执行人员与福晟公司串通,捏造了一个日期倒签的《付款说明函》,然后以此为据,将我方的执行款退给了福晟公司,并欲将我方土地项目以超低价进行拍卖。”姜书敏激动地说道:“这样的事情在全国范围内都找不到先例!”
·姜书敏提供的《付款说明函》。
彼时,姜书敏感觉到“背后肯定有非常强大的势力在违法操作”。不得已,她找到了时任郑州中院院长,希望他能够主持公道,“纠正这个严重的违法行为”。
姜书敏表示,对方直接向她们公司提出了“损失六七千万的三分之一”的索贿要求。姜书敏对记者说:“我们当时除了尽量满足他的要求,没有其他的办法。只好被迫筹集资金满足他的要求。”
在举报视频当中,姜书敏公布了相关索贿录音。录音当中,一个被标记为“于”的男子通过司机,收受了价值“三十五六万一斤”的冬虫夏草,数量大约5斤。
姜书敏告诉记者,郑州中院时任院长先后共收受了约500万元的贿赂,其中包括现金200万元、100克的金条20根、虫草9斤近180万元。
·姜书敏的举报材料。
真金白银撒出去后,地虽然没有收回,但她从对方那确认到一条惊人信息,即“某执行法官为侵占财产,私下修改了省法院的相关决定”。
采访中,姜书敏还指出另一个关键信息:“郑州中院的执行人员如此胆大妄为,是因为有人为其撑腰。”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姜书敏表示,法院如果成功低价拍卖了公司土地,公司将损失数亿元,“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才被迫出此下策(实名举报),拼死一搏!”
官方回应:正在核实
对于姜书敏所举报内容,有媒体向河南省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求证,得到答复“目前相关部门正对此事进行核实”。
8日下午,《环球人物》记者拨打举报人提供的于东辉及其司机电话,希望进一步了解情况,均没有应答。
2020年12月4日,被网络称为“亿元女厅官”的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有网友将此次被举报的郑州中院原院长称为“河南版张家慧”。
据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者于东辉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2月至2018年11月,他就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企查查资料显示,举报方姜书敏所在的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袁小杰。袁小杰于2020年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自身失信及关联企业失信被限制高消费。
隆庆祥本为有名的老字号,创建于1522年,拥有数百年家族制衣史。目前隆庆祥拥有百余家直营店,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市。但据河南省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公告称,自2015年起,该公司已转行地产行业,不再做服装业务,与其他隆庆祥服装公司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