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社工回办公室包包「被塞10万」 她急了...幕后有洋葱

▲ 刘姓女社工(左)用心关怀、照顾长者,陈爷爷(右)为表达感激,偷塞10万到她背包。(图/记者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从事成人保护业务的刘姓女社工,平日工作认真尽责,经常关心高龄80多岁的陈爷爷夫妻,日前陈爷爷拿出10万元要赠予刘女,遭她当面婉拒。不料,陈爷爷趁刘女未注意,将钱塞入她背包之中。刘女回到办公室才发现,立即主动通报政风处,并于隔天由政风处科长及社工督导陪同,至陈爷爷家中奉还款项。陈爷爷则再次对刘女的服务热诚频频表达感谢。

刘女表示,80多岁的陈爷爷与70多岁的陈奶奶结婚多年、未育有子女,陈奶奶经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失智及癌症多重病症,目前生活起居皆靠陈爷爷辛苦照顾。但陈爷爷退休后除拿到一笔退休金,并无其他积蓄经济状况不好。陈爷爷照顾妻子多年,耗尽许多心力压力负荷相当庞大。

刘女说,她从整体家庭支持出发,援引各种资源,包含高龄长者关怀服务、协助就医及住院治疗持续连结喘息服务协助纾缓照顾压力,后续还帮忙陈爷爷及奶奶寻找机构床位,每月固定致电并不定期至家中关心,让陈爷爷的状况改善许多。

▲ 台东社工暖心关怀长者获赠巨款,主动通报奉还获肯定。(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刘女表示,陈爷爷在之前即已塞6千元红包给她,她只拿了红包袋,款项则退给陈爷爷。这次陈爷爷又拿出10万元,还趁自己前往陈奶奶房间探视时,才一个转身就将钱偷塞进她背包,自己一时大意,到办公室时才发现,日后出勤时也会多加注意个案的举止,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又发生同样情形

政风处指出,依据公务员服务法第16条规定:「公务员有隶属关系者,无论涉及职务与否,不得赠受财物。公务员于所办事件,不得收受任何餽赠。」10万元虽为陈爷爷主动致赠,但身为公务人员注意操守,不可收取任何款项,刘姓社工廉洁自持,足堪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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