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真伟大

上图为高秉涵1948年离家前与母亲山东菏泽最后一次的母子合照。下图为高秉涵1988年首次返家探亲。(作者提供)

2016年的一个周末,外公外婆带我去士林官邸参观花展,在士林官邸同时遇到从大陆来台旅游的两个团体,一个来自甘肃兰州,一个来自辽宁沈阳

上百骨灰坛放家中

他们在官邸大门口一下车,便不约而同的指着外公高呼:「老兵!老兵!这个老先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抱老兵骨灰回家乡的人……。」旋即把外公团团围住,争先恐后的抢着和外公拍照,请外公在他们的入台通行证上或衣服上或帽子上签名留念。他们的热情,令外公无法拒绝。

兰州有位年轻小伙子和外公握手时说:「你老人家是位中国达人,在电视上看到的中国达人,他们是技艺体能超越一般人,你老人家抱老兵骨灰的爱心远超过一般人,而他们的技艺体能是后天苦练出来的,你的爱心是天赋的,是练不出来的,所以你老人家可说是中国达人中的达人,是中国的一块宝。所以你老人家才被评选为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站在旁边的另一位发已半白的沈阳女士向外公说:「你老人家是位中国的奇人,依照中国的风俗,别人的骨头是不可以抱的,更不可以抱回你自己的家,这是不吉利的,这是令人忌讳的,而你老人家却曾将上百个骨灰坛在你家安放进出过,你好像不是在中国社会长大的,你心里不忌讳吗?你奇特的行为,好像是从火星掉下来的奇人……」

以上两位都是来自大陆地区,而台湾地区的社会,对外公高秉涵律师捧着老兵骨灰回家乡,是如何看法呢?

捧老兵遗骨回家乡

首先谈谈律师界大家都知道,律师的时间就是金钱,和律师谈话,是要收取谈话费的,每提到律师这一行,大家都认为这是最能赚钱的高尚好职业。竟有部分台湾律师认为外公大概是钱赚够了,竟做些不务正业傻事,做些有违善良风俗的蠢事,为流落台湾的孤独亡故老兵鞠躬跑腿,连一声谢谢也听不到,高秉涵堪称是一位愚人律师、愚人楷模

就台湾社会而言,一般人都认为外公是个行善的好律师、是个令人尊敬的善人,认为外公捧着老兵遗骨回老家的行为,是个广积阴德的伟大表现。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善事,都赞不绝口,所以外公还因此而接受了2012年度全国性好人好事代表与模范老人等荣誉状表扬。但对这种好事,非但没有人喜欢去做,人们反而还设法回避去做,这大概就是因为风俗忌讳所使然吧。

实践儒家仁爱思想

就对台湾老兵族群而言,他们认为外公是老兵荣民楷模,外公是实践儒家仁爱思想的大圣人,所以在2014年曾因照顾大兵荣民胞泽,成效卓着,而受到马英九总统亲自表扬,并特赠送刻有「马英九」大名的手表一只。

外公的邻居们则偶以诙谐之语称,「高律师不做律师了,改行做法师了,改行经营殡仪馆葬仪社了。」

试观社会各界对外公的评语,无论为达人、奇人、愚人或善人云云,那只是因所站角度或所持态度之不同而异呼名称,并不会影响外公固有的伟大内涵。而外公令我感到他最伟大的地方约有三大点:

立身行道孝之终也

其一、外公是位孝子。1948年,他13岁时,因家庭政治因素,家人让他只身逃命江南,流落台湾。两岸开放之前,他的双亲长辈均已先后去世,他总觉他对父母,生未能养,死未送终。大时代让他失去嘘寒问暖,养生送死的尽孝机会,但他却遵照儒家文化所示「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之古训,把对父母的孝,移向社会。

他抱送台湾孤独老兵的遗骨回大陆老家,就是为这个社会尽大孝,他因此也获得两岸社会及世界华人社会的肯定,成为感动中国、感动华人社会的受崇人物。他认为他的立身行道、所作所为,荣耀了父母,也是为父母尽了大孝。

其二、外公是一位不忘根、不忘本,充满感恩的好儿孙。他认为他在山东出生,在台湾长大,「生我者山东,养我者台湾」。海峡两岸都是他的母亲,两岸都是一家人,他怀抱老兵遗骨回大陆家乡,也是基于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而为之。

2016年暑,外公带我们四个孙辈姐妹,回到外公出生的地方──山东菏泽,认祖归宗,就是让我们孙辈知道,我们的祖先仍在山东菏泽,每年清明时节,外公都会带我们返回故里扫墓,以示不忘祖先,不忘感恩,不能忘本。

三、外公的人生价值观,令我们赞赏不已。「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拥有多少,而在于付出多少。」「爱,就是在别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付出。」「施比受更有福。」这些话语,已成为外公的口头禅。这就是外公的人生观

两岸一家亲的实践

2018年暑,我也曾怀抱老兵骨灰坛,协助外公完成老兵魂归江苏徐州故里,以达其叶落归根宿愿。其实,这就是两岸一家亲的实践,就是人生价值的发挥。

外公常说:「我不是有钱人,但也不是穷人,我拥有用不尽的爱。」他虽年已届86高龄,但他仍在燃烧自己,期能多发一点人性之光,照亮需要光的地方,照亮两岸走向一家亲的路,所以我敢说:「我的外公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