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單申報 留意十類錯誤
112年度各类所得扣(免)缴凭单及股利凭单申报1月31日截止,为避免申报错误,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整理常见错误态样,提醒民众注意。
常见错误态样包括,第一,扣缴义务人及营利事业透过网路办理凭单申报,因需更正申报资料,未连同前次已上传申报资料一起上传申报,造成档案覆盖前次资料,形成短漏报而受罚。第二,个资或所得金额漏写或填写错误。
第三,给付租金给房东时,未依规定扣缴税款及未申报扣(免)缴凭单。
第四,年终尾牙等抽奖中奖奖项为实物,未依规定扣缴税款及未申报扣(免)缴凭单。第五,给付非居住者各类所得,误按居住者方式办理扣缴申报。第六,捐赠漏未填报免扣缴凭单。
第七,房屋所有权人已变更(已死亡),所得人栏位仍填报原所有权人。第八,聘请员工或临时工(按时计酬),未申报薪资所得扣(免)缴凭单。第九,向共有人承租共有物时,未对各共有人分别填报扣(免)缴凭单。第十,股东会分配盈余之日起,六个月内尚未给付股利视同给付,漏未申报股利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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