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渔会代表选举查获「每票3千」贿选 1桩脚10万交保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渔会代表选举20日结束,选前部分地区贿影贿声,每票金额2000~5000元果然是真!屏东地检署指挥屏东县调查站、恒春警分局查获恒春游姓桩脚涉嫌每票3000元贿选,带回侦办,讯后谕令10万元交保,扩大侦办。
据悉,屏东县昨天渔会投票选举结束,枋寮区渔会及恒春区渔会翻盘,当权派都输给在野派,其中枋寮竞争更是激烈,当权派与在野派仅差一席代表,特别引人瞩目。而农会选举虽已结束,崁顶乡农会因理事资格问题,还未选举理事长。
屏东地检署说,该署2月间侦办农会选举迄今,已分别查获5起农会选举现金贿选案件,分别有该乡农会选举之候选人或桩脚及选民等涉案,目前均由各承办检察官正积极扩大侦办中。
昨日检方接获某渔会会员代表候选人的桩脚涉嫌现金贿选案,检察长旋指派检察官王雪鸿成立专案小组,指挥恒春警分局及屏东县调查站侦办。
经详实搜证后,承办检察官于投票结束后,指挥恒春分局及屏东县调查站,对该某代表游姓桩脚住居所执行搜索,查扣相关证物,并随即于同日拘提桩脚游及传唤选民等相关人员共计4人到案厘清案情,选民共计缴回贿款现金新台币3000元予以查扣。
检察官讯毕后,认游姓桩脚向选区有选举权人交付现金,违反渔会法第50条之1第1项第2款对有选举权人交付财物罪嫌重大,谕知交保10万元,并持续扩大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