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于3千就分手!软饭男友呛找别人 痴情少女默默贴讯息「缺钱,想约」
▲周男利用女友对他的爱,劝诱对方卖淫让他花费。(示意图/取自Pixabay,与本案无关)
台中市一名周姓男子结交当时仅17岁的女友「小真」(化名),竟利用小真对他的爱,劝诱女孩卖淫赚钱让他花费,否则就要提分手,还曾理所当然的说「不然我就跟其他漂亮美眉出去约会」、「给我钱钱喔,我才会继续爱你」,甚至2人的约会开销都要小真以卖淫赚到的钱支付。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周男恶性不轻,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4年2月徒刑,并科罚金5万元。
判决指出,国中毕业的周男在加油站工作,与小真为情侣,2018年7月间周男因缺钱花用,遂劝诱小真卖淫并规定她每次给钱不能低于3千元,否则要跟她分手,另与其他女生交往,甚至还说「想跟我一起睡觉,早点见面,就看你怎么做,要不然,我跟其他女生约会」、「没有3000甚至更多,我就去找其他女生,不要妳,记得,最少3000,只能多不能少」、「两个礼拜之内生出两万,听见没,如果没有,就别想看到我」。
小真因太爱周男,迫于无奈因此透过手机交友软体张贴「缺钱,想约」的暗示讯息,2018年7月17日上午与25日下午,分别与一名郭姓男子和一名叶姓男子,各以3200元、3000元完成性交易,自己仅留700元,其余的钱全交给周男。事后,小真母亲察觉有异并报警。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询问小真为何如此沉沦,小真表示当初真的太爱周男,因此不管对方做出什么要求,都会尽力达成。一审时周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周男利用小真对他的爱,劝诱小真卖淫赚钱,还威胁她若没赚到钱,就要和其他人交往,让小真深陷痛苦,因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周男4年2月徒刑,并科罚金5万元。
周男认为罪刑判太重,因此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认为,周男利用小真与他交往的情谊,引诱小真卖淫,破坏社会善良风俗,危害小真身心健全发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4年2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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