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事故医疗费达705万!健保署发函要台铁1个月内偿还
台铁普悠玛翻覆事故造成重大伤亡,健保署表示,总计与事故相关的医疗费用达到705万元,已经依法于3月4日发文向台铁求偿,台铁则必须在30天内偿还,否则会提起诉讼追缴款项。
台铁6432车次普悠玛列车去年10月21日下午在宜兰新马车站发生出轨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超过200人受伤,卫生福利部今(8)日召开全民健康保险会,会中针对普悠玛事故造成医疗支出是否向台铁追偿进行讨论。
健保署财务组专门委员陈振辉表示,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执行公共安全事故与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偿办法」,一旦发生重大交通、公安事故必须向肇事者的投保公司求偿。
健保署先向台铁的保险公司-明台产险进行了解,明台认为这起事故不在承保范围,必须向台铁求偿,健保署已于本月4日发文,台铁必须在30天内偿还医疗费用共新台币705万元,若4月4日仍未拨付,则会催缴,甚至提行政诉讼进行诉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