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董座林荣锦涉背信案发回更审 台湾东洋:盼讨回公道

台湾东洋药品工业公司控告前董事长林荣锦背信案,最高法院23日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资料照)

台湾东洋药品工业公司控告前董事长林荣锦背信案,最高法院23日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对此,台湾东洋公司表示欣慰并期望后续司法能秉公审理,还给台湾东洋应有的公道。

东洋公司表示,林荣锦涉背信案,遭台北地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林无罪,东洋公司请求检察官上诉最高法院,历时一年多审理,最高法院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获得产品授权的Inopha AG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及授权契约是否须经台湾东洋董事会决议、台湾东洋是否因此受有损害等三大疑点未厘清,发回高院更审。

东洋表示,前董事长林荣锦2008年、2009年间未呈报董事会,迳将具发展潜力之药品与海外纸上公司Inopha AG签订不平等的授权合约,造成东洋近60亿损失。东洋为维护商誉及股东权益提出民事损害赔偿,就是相信司法能公正裁决。

东洋表示,日前最高法院已将此案相关联的晟德大药厂Risperidone PLGA学名药委任开发契约关系案件发回更审,而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也废弃二审法院判决并发回更审,显示整体案件仍有厘清调查之处。

东洋表示,对最高法院将林荣锦背信案发回更审一事表达欣慰,也期盼高等法院于更审时能详尽检视各项资料、公平审视所有具体证据,让受伤害的4万余股东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