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保署高官涉性騷案 環境部查察認定移送監察院懲戒
性骚扰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前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总队长李健育在职期间遭控涉及性骚扰案件,经环保署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小组开会决议立案,组成专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环境部调查认定成立并移送监察院惩戒。
环境部表示,8月22日配合组织调整,环保署改制为环境部,由环境部接办后续相关调查工作。又专案调查小组于10月上旬完成调查报告,依规定提报环境部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小组审查,经决议成立权势性骚扰,并依调查报告建议应给予严厉惩戒,提送环境部考绩委员会审议。
环境部表示,李健育于相关事件发生后,已由环保署调离原工作环境,并调整职务为非主管职务。又其于调查期间提出书面辞职,环境部考量宪法所保障权益及社会各界观感,为期毋枉毋纵,原拟视调查结果为准辞与否的决定,惟在公务人员保障法第12条之1所规定须于30日内决定之期限届满时,因调查结果尚未完成,尚无从决定,而依法于期满之次日视为同意辞职。
环境部表示,依公务员惩戒法第1条第2项规定,对于其他原因离职公务员于任职期间行为也适用。有关李健育在职期间成立权势性骚扰的调查结果及后续处置建议,经11月24日环境部考绩委员会审议通过,依公务员惩戒法,将李健育移送监察院惩戒,并已由环境部函送监察院审查。
环境部说,至于外界所指控环保署疑有包庇吃案情事,经环保署政风室行政调查结果,并无外界质疑包庇情事,相关调查报告并已由环保署函送行政院。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