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江蕙家!打江蕙弟 陈金标判7年半:只是想揍人没抢

审理期间,陈金标强调自己到江家清洁工,多次被江蕙弟弟羞辱,他只是想揍人,没有强盗。(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艺人江蕙住家遭闯入强盗,还被以刀架脖子胞弟江俊良则遭殴打案。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主嫌陈金标上诉驳回,维持一审7年6个月刑期。陈金标面对媒体时喊冤,江家钱多势大,根本没人听他说话。审理时也曾说「只是想揍人!没抢劫!」但法官认为,陈金标自称,曾在江家当清洁工时,遭江俊良殴打欺负,才会起意报复的说法,并不足采信,因此驳回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陈金标7年6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宣判前,陈金标面对媒体大吐苦水,强调「江家钱多势大,没有人听他说话,他当然有冤屈。」不过最后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让陈金标相当不满,押送回看守所前再度抱怨「案子不是我做的!我是被迫的。」

二审高院审理期间,陈金标曾表示,他原本担任清洁工工作上门到江家时,曾多次遭到江俊良羞辱,加上自己罹患眼疾,对生活的感慨转为愤慨,才会在去年12月18日,带着偷东西用的工具,想先找江俊良讨公道,若江俊良不在,就偷几个东西拿去变卖,换医药费

陈金标强调,他没有强盗,也没侵入住宅,是按电铃后,江俊良开门让他进去,但随后2人发生扭打,江蕙和外佣上楼来查看,他想跑,却被江蕙抓住手,又被外佣抱住阻挡「我不知道他(江俊良)有(智能)障碍,不然用骗的就好」。

陈金标的委任律师也表示,原审认定陈金标向江俊良表示要抢劫,又要求江蕙开保险箱,都是江蕙和江俊良的单一说法,没有其他证据。虽确有导致江蕙受伤,但江蕙等人并未丧失自由意志。陈金标身上所携带的也仅有钢板,没有西瓜刀,更不可能持西瓜刀进行伤害,手段并非凶残。

不过法官认为,陈金标另案假释后未满半年又犯,显见未能改过迁善,无法给予减轻刑期。而陈金标的犯案过程可见计划缜密,虽然社区已有保全,但陈金标能闯入,将影响民众治安信赖,更对江蕙等被害人造成极大心灵恐惧。

加上一审、二审,审理期间,陈金标多次强辩员警栽赃,拿不相干的事情合理化江家自导自演陷害他,因此陈金标的辩词不足采证,驳回上诉。但原本检察官也上诉,要求15年有期徒刑部分考量陈金标有一继母需互相照顾等情况,法官同样也驳回检察官上诉,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