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捷闪电伏法 吕秋远分析引论战的这「三个原因」

郑捷闪电伏法引发正反两极议论。(图/记者杨佩琪摄)

网搜小组台北报导

针对犯下北捷杀人案的郑捷,在10日晚间8时47分伏法。由于从判决确定到枪决仅有19天的时间,知名律师吕秋远11日在脸书分析引发议论的「三大」原因,其中让部分人感到五味杂陈,不见得是「不该」判死刑,「而是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仅剩的程序正义与哀矜勿喜,应该有适当的尊重而已。」此外,吕也举前行政院长郝柏村对于汤英伸案的态度直言过去与现在最相同的地方大概是,「然后他就死掉了」。

吕秋远谈到,邹族青年汤英伸因杀死雇主一家三口,在1987年5月9日被判处死刑,5月15日即执行枪决,郝柏村在5月16日的日记中记载,竟有党外人士和部分宗教人士向总统陈情请求暂缓执行,但这是司法案件必须依法处理,没想到《自立晚报》社长吴丰山竟将该案归咎于社会、政府未能妥善照顾山胞,并拟举行座谈会,「显然利用本案挑拨山胞对政府的向心」。

郑捷伏法之所以引发争议,吕秋远指出,第一个原因或许是基于「程序正义」,毕竟法务部评估,很难在520日以前执行死刑,主要在于必须审核这个案件有无再审、非常上诉等声请,「难道晚1个月枪决,郑捷就会越狱逃亡?」

第二个原因就与「政治有关,吕秋远认为,马政府仅剩9天的寿命,即便施政不该有空窗期,但枪决死刑犯还是重大决策,是否有必要在最后几天,宁愿违背程序正义,也要以「大快人心方式营造魄力形象彰显政绩,这或许也是反弹的缘故,「政府选择枪决死刑犯的标准何在?杀郑捷可以安定人心?所以尽快执行?」

最后一个原因大概就是「社会氛围」,吕秋远认为,郑捷执行死刑后,部分媒体民众反应令人毛骨悚然,网友的发言从「早该枪决」、「浪费食物」,到「一枪毙命太便宜他」、「把他凌迟刚好而已」等仇恨言论纷纷出笼,甚至还有人说,「不赞成尽速枪决者就应该把郑捷送去他家杀他亲人」,如果只是为了平复众怒就忽略程序正义,这不过就是鲁迅笔下的另一次的血馒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