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数位中介服务法 业者:网路言论自由恐造成伤害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8日举行《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公开说明会,由综合规划处处长王德威(中)主持。(张铠乙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8日举行《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公开说明会,邀请各平台、资讯储存服务业者和公协会参与。(张铠乙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举行「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第3场公开说明会,邀请资讯储存服务、线上平台服务业者与公协会参加;参与讨论的业者认为,法条定义不清、业者无所适从,在市场规模、民情不同的情况下,直接将欧盟的数位服务法移植到台湾并不适当,若贸然实施,对网路言论自由恐将造成伤害;PTT代表更直言,若将非营利的PTT纳管,如同宣布「关站」。

巴哈姆特副执行长陈建仁指出,网路内容对于国家安全利益等议题很容易判断,但面对诉讼法,涉及著作权、毁谤以及私权等,平台业者不一定有能力判断,更大的难题是条文规范「任何人」得以通知违反内容,平台业者知悉后的做法是不管真伪、全部「删除」,这对内容没有判断能力下,是最好求自保的方式。

不过,陈建仁指出,这也并非能完全自保,他以最近最夯的「论文门」为例,A检举某候选人论文抄袭,但另一方B却发文,该候选人论文是原创,别人才是抄袭者,如果平台不分青红皂白、全部删文,未来可能承担其中一方的赔偿损失;陈建仁试问,「论文这么深奥的议题」,平台业者要去哪里找这样的人才来判断?

台湾连线资深总监许惠岚忧心,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是否将LINE、脸书、WhatsAPP等,一对一私人通讯以及群组对话纳入草案管理,或加注警语等,如果答案肯定的话,「我们觉得相当遗憾」,因为这不仅涉及言论自由的管制,也是违反宪法对秘密通讯的保障。

许惠岚以LINE的技术来说,平台也没办法看见或干预用户在加密上的通讯内容,这是全世界通讯服务的基本趋势,如果主管机关要强行破坏加密技术上的服务结构,这将是「全世界第一个违反民主架构机制的例子」,请NCC要三思。

对于资料调阅,许惠岚呼吁,回到法院程序,而不是以新的规范来开后门。许惠岚指出,欧盟数位服务法(DSA)也经过好几年、持续执行深入讨论,若主管机关愿意花更多时间与业者、民间等讨论,相信这个草案会有更大的公信力。

台湾网路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协会(TiEA)监事曾更莹开宗明义指出,台湾「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借镜欧盟,多数会员的看法是「不适合」,理由很简单,欧盟与台湾的政治、经济都不一样,若要沿袭必须做更多的市场调查,再来制定法条才恰当。

此外,草案的文字非常广泛、适用范围的定义也非常模糊,曾更莹表示,是所有的电商都适用「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因为电商区分为B2B、B2B2C、C2C等,

业者希望得到明确的答案。

曾更莹分析,从草案的文字来看,目的应该是要防止某种言论,若平台经营与言论无关,只是因为技术符合定义就要规管,例如,民众常用的线上叫车服务,若把这类业者拉进来做透明度报告、检举,试问这有意义吗?曾更莹认为,台湾电子商务发展已相对成熟,政府应该给予电商更多模式上的自由。

NCC综合规划处长王德威表示,「法律不强人所难」,将参考欧盟数位服务法(DSA)做分类处理,平台业者的建议,NCC将广纳、讨论,对于可能泄漏商业机密的疑虑,NCC也会做法条文字上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