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案受害者脸多受伤 高大成分析:分尸案通常都是熟人犯下

警方加强搜案发社区下水道,但尚未发现黄女内脏。(图/记者陈雕文翻摄)

记者黄君瀚综合报导

健身教练朱峻颖杀害台大黄姓女友分尸大卸16块后装袋埋藏,最后上吊轻生,残忍行径震惊社会,目前检警尚未寻获头发脏器。知名法医高大成说,切开尸体时内脏就会跑出来,对野生动物来说是好吃的东西,一般凶手也不会放在家,只要埋藏不够深,就可能被动物挖出来,「以我的感觉啦,内脏比外皮还好吃。」

高大成日前上三立节目新闻挖挖哇!》提到台湾分尸案,不出2种理由,一个是想毁尸灭迹,另一个就是有着深仇大恨,「杀了还不甘愿,把你剁掉比较爽快。」他分析,不管是哪个理由,分尸案通常都是熟人犯下,「绝对是熟识、绝对有关系」,因为杀了人怕被发现,才要把身体分开,让检警找不出这个人是谁,尤其是头、手等器官要拿掉,「没有人就没有案件」。

主持人郑弘仪好奇,为什么凶嫌要把尸体分装成7袋?高大成说,分尸成7大块是「标准切法」,头1块、双手2块、双脚2块,加起来刚好5块,最大块的躯干切成2块,刚好7块。他说,因为躯干特别重,成人大概40公斤,很重不好拿,多数凶嫌才会切成2块,他也曾看过有人切4块以上。

▲知名法医高大成。(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高大成补充,内脏都黏在人体内,要把膜全部都割掉,从食道肛门夹着,再慢慢拿出来,他们有专业技术的解剖人员,拿脏器也要花20分钟以上,非常不容易;没技术的,要拿出内脏一定弄非常久,推测凶嫌不会特地清除,「没那么厉害」。

「内脏有时候......以我的感觉啦,内脏比外皮还好吃。」高大成说,因为躯干太大切成2块,切开时内脏就会跑出来,内脏里面都有血迹,对野生动物来说是很好吃的东西。他提到过去经验,凶嫌若包太少层,野狗一类动物闻到了挖出来,常常咬着就咬到没了,「所以如果找不到内脏,其实都是很正常的,尤其在荒郊野外都很正常,不会说你(凶嫌)专门把内脏拿回家冰,因为那个味道真的不好。」

翁姓殡葬业者透过媒体联络海山分局侦查队,在凶嫌住宅附近水沟寻获黄女左大腿骨尸块。(图/记者赵永博翻摄)

高大成说,野生动物会吃人的内脏,四肢也可能被咬掉。他回忆,曾遇过凶嫌对检警坦白人头埋在某处,结果众人开挖却什么也没有,最后远在1公里之外才找到,「野狗叼走了,已经被啃到整个脸都花了。」

此外,他也分享过往经验,表示每次到情杀现场,一定会看死者的脸,「若是情杀案,大家脸几乎都有受伤」,胸部下体反倒没事。他补充,看到脸有受伤,大概就能猜到是情杀了,因为凶手最讨厌的就是那张脸,生殖器反倒没什么好怨恨的,但那个脸、那个嘴会愈想愈生气,「杀了最好,不爽,人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