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联未履约 公平会罚 2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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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法第39-1条罚则

公平会开铡,重罚全联2,000万元!市场高度瞩目的全联并购大润发案,因未履行公平会要求的「禁止最惠客户政策」,违反结合承诺,公平会委员会17日决议重罚,后续若全联仍未履行结合承诺,最重可处以禁止结合、处分股权等其他必要处分。

公平会是以全联未履行对结合所附加负担,违反公平交易法第39条第1项规定,而处2,000万元罚锾。这是公平会历来第二度依公平交易法第39条第1项开罚,前一次是今年初,对两家有线电视系统业者各罚5,000万元。

公平会表示,「禁止最惠客户政策」是指全联不得以其他通路的商品定价,为双方议价基础,全联当初也承诺不采取最惠客户政策,并删除供销合约及议价单相关约定条款及执行方式,是公平会同意不禁止全联与大润发结合的关键。

2022年7月间,公平会以七大负担、有条件通过全联与大润发结合案。

公平会说明,全联若执行最惠客户政策,表面上降价销售有利消费者,实质则在保障自身商品毛利率的前提下,以其市场力迫使供货厂商吸收成本,进而影响其他通路降价竞争幅度,反而不利通路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选择。

本次事件是公平会发现,全联于供货厂商申请新品上架及申请调涨价格时,要求售价须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数;并于促销档期以其他竞争通路的商品定价,作为双方议价基础,向供货厂商协商调整促销售价及进货价格。

公平会据以判定,全联未履行申报与大润发结合时的承诺,包括违反约定第一项「参与结合事业应确实履行主动提出的承诺」(承诺不采最惠客户政策)及第六项「参与结合事业于结合实施次日起,不得采最惠客户政策」。

公平会强调,将持续追踪业者于合并决定书所附相关负担(承诺)的履行情形,业者如果未履行,依公平交易法第39条第1项规定,除了罚锾,另可禁止结合、要求分设事业、处分股份、转让营业、免除职务或其他必要处分。

至于被处分者若违反公平会所为处分,依公平交易法第39条,主管机关得命令解散、勒令歇业或停止营业;但前项所处停止营业期间,每次以六个月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