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推动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范可持续发展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备受关注。这一新规拉开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加强监管大幕,意味着超过7万亿的理财资金迎来监管新规。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指仅投资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交易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银行或理财公司理财产品,这在2018年7月2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首次明确。而此次印发的《通知》是首次专门针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制定监管规定细化监管要求。短期看,可能会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规模增速带来一定影响,但从长期来看,这是促进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通知》对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杠杆率、偏离度等方面都做出不同程度的收紧,每一条款都有针对性地筑起安全防线。比如加强杠杆管控,要求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具有高流动性,容易出现集中大规模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并对其他市场产生负面外溢效应,因此监管部门对单只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杠杆率上限进行了规定。再如《通知》严格约束投资范围,拉出“负面清单”,并且加强久期管理,限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

新规不仅搭建起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监管框架,明确的各项监管规则也推动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基金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

加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对银行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来自于按照《通知》要求整改的压力,但整改压力目前来看整体可控。一方面市场对于严监管已有预期,不少机构在《通知》正式落地之前已经开始逐步改变资产配置方式;另一方面,《通知》充分考虑机构承受能力,审慎设置过渡期,将过渡期截止日设定为2022年底,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防范银行在过渡期结束前集中抛售资产出现断崖效应。

换而言之,挑战带来的压力也是转型发展的动力。对银行来说,新规也是倒逼提升投资能力的机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要提升对央票、同业存单利率债等短久期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和交易能力,做好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大类资产配置,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投资收益,在合规整改中加强投研能力和中台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