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告同事醉后性侵 挑逗传「今晚想对我干嘛都可以」秒打脸

人妻同事外遇,反告性侵,挑逗简讯曝光打脸。(图/翻摄pixabay)

记者钱玉纮/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李姓人妻与同样已婚的林姓男同事发生婚外情,被林妻提告后,反过来控告林男乘机性交,最后被依照诬告罪起诉。新北地院一审开庭后,李女认罪,但是到了二审的时候又再度否认犯行,新北地院不采信,加重判6个月刑期,可易服社会劳动全案定谳。这起事件始于2016年12月,李女与林男在同一家诊所担任复健师,感情很好,平常还会互相帮忙按摩,之后更一起3度开房间发生性关系。到了隔年1月,李夫意外在妻子手机里面发现两人的咸湿对话,包含林男说「我很强」、「我猛不猛」、「舒不舒服」等强烈性暗示言语,才抓包妻子出轨。

婚外情曝光之后,林男同意赔偿300万元,也签发6张各50万元的本票,但是在与李夫谈判时,两名男子有了肢体冲突,林男当天下午立刻告对方伤后,3天后再度协调,林男在协议书中承认与李女生「超出友谊范围的不正当交往」。结果2天候,林妻得知此事,也反告李女妨害家庭

李女挨告后感到很生气,反过来控诉林男趁酒醉的时候侵犯,对她性交以及口交。不过,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两人情投意合,李女还托友人向林男道歉,甚至关心伤势,认定是合意性交,反而依诬告罪起诉李女。一审开庭后,李女认罪,法官判其2个月刑期。

但是,案情再度出现转折,李女事后反悔认罪,又改口说她的确是酒醉之后,被林男载去摩铁性侵。二审时,检方又查出李女是自己上车进房后自己脱外套,最后还搭林的车子离开,完事3天后祝对方生日快乐,并传了挑逗简讯说「今晚你想对我干嘛都可以」。法官审酌认为,这明显与一般性侵受害者反应不一样,难以采信其证词,改加重判6个月徒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