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零接触」同居3个月落跑 夫曝最惨婚后生活!获法院认证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新竹陈姓男子不满越南籍的刘姓妻子来台同居3个月,却只顾着工作赚钱,最后甚至直接搬出去住,夫妻俩婚后也从未发生性关系,实在忍无可忍,这才决定诉请离婚,并在今年4月底获得新竹地院法官裁准,结束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关系。

陈男与妻子在台湾只过了3个月的同居生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陈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和刘女是在2018年1月间印尼结婚,隔年2月才在台湾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妻子与他在台湾同居3个月,却以死相逼要搬出去住,不得已只好同意,从此之后,妻子在外日夜工作赚钱,再把赚来的钱寄回印尼供亲属使用,完全不管他。

陈男表示,妻子搬出去之后就没有回来过,也从未履行夫妻义务,他多次要求返家,甚至以存证信函催促,但都被无视,实在忍无可忍,这才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

对于丈夫指控,刘女反驳,两人是一起在外租屋,但丈夫没有付房租房东催不到钱,她也联络不上人,「我自8年前来台湾工作,2019年7月间因为护照问题出境,同年8月就返台了。我们搬到新住处后,因为他晚上没有回家,我们白天又都要工作,才会从未发生过性关系。」

▲陈男抱怨妻子来台之后就忙着工作赚钱。(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刘女到庭时曾坦承两人的确没有发生过性关系,「每天烦恼妈妈骂我」、「刚到台湾我不习惯」、「他晚上没有回来,白天上班,其他时间见面」,但对于房事的需求以及安排,本来就是夫妻之间要自行多加沟通、调整,她却未能思以改善,显然上述说词都是事后的推诿之词,且足以证实夫妻俩确实无法经营和谐的性生活

法官接着指出,刘女虽然是外籍人士,对台湾的风俗文化语言不熟悉,但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她既然已经决定来台,却又不思与丈夫协力磨合生活习惯差异,反而不愿履行同居义务,导致婚姻出现重大破绽,陈男依法诉请离婚并无不合,应予准许,最终裁定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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