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亚化控告立花贩售亿光侵权商品 获判胜诉

日亚化学。(图/取自官网

记者王雅贤台北报导

日亚化学向立花电子及E&E Japan输入/贩售亿光电子制造产品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立花公司及E&E侵权,并令赔偿损害。

至于第3786114号专利部分,法院认为证据无法证明侵权。日亚化学表示对此声明不服,将积极提出上诉,争取上诉审法院认定系争之亿光公司制LED产品侵害此专利。

日亚化学进一步说明,此案源于2014年4月,日亚化学针对立花公司及E&E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认为其输入/贩售亿光公司制蓝光LED涉及侵害日亚化学第3972943号及第3786114号日本专利,并请求损害赔偿

而上述两项日亚化学专利与蓝光及白光LED中所搭载之LED晶片技术相关,亦即GaN系半导体层构造相关之专利,可应用于全彩屏幕用LED、背光用LED、照明用LED等多种领域

经过两年多审理,东京地方法院于日前认定立花公司及E&E公司所输入/贩售之亿光公司制LED侵害日亚化学第3972943号专利,并命令立花公司及E&E公司应赔偿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