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再开庭检吁「别再回避」 马英九:我对我的清白有信心
前总统马英九9月16日在2位律师陪同下,出庭应讯「三中案」,全程表情凝重紧盯荧幕,不时闭目养神,仅偶尔与律师低声交谈,并未在庭中表示意见;北院原定16日的全日庭期,在上午就提前结束,马英九离开北院时受访表示,
▲马英九于三中案出庭后受访表示,「我对我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图/记者季相儒摄)
「检方指控的内容,与证据所呈现的事实有很多地方不尽相符」、「我对我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此次北检掌握录音证据,重启调查「三中案」,直指马英九涉贱卖三中(中广、中影、中视),使国民党损失超过72亿元;北院于2018年10月首度开庭时,曾传唤马英九、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等人,当时马英九强调自己「从政清廉,绝无犯罪」,事后法官让每个被告分割出庭,马英九是本案最后1个进入准备程序的被告。
今日庭上多在确认书卷内容,检、辩双方鲜少交火,只有当法官确认到「2005年12月24日华夏股权交易案签约前,张哲琛是否有向马英九报告过交易内容?」时,检察官追问,「马英九是否在签约前,有在台北市长办公室见过余建新」,并强调,「马英九应以记忆明确回答,不应以『不记得了』回避」。
马英九委任律师则反击,检察官有义务明确起诉的犯罪事实,不该以笼统方式指摘马英九犯罪;检察官再追问,「马英九称『不记得了』,是指不记得张哲琛是否有报告过,还是不记得报告内容?」,让律师不禁吐槽,「做这种分类对准备程序有何影响?」。不过法官认为两者间的确有差,律师才回答,「当时肯定有报告,只是报告内容不记得了」。
马英九离开法院时受访表示,「检方指控的内容中,与我们在券内所看到证据所呈现的事实,有很多地方不尽相符,我们按照法官的指示,在今天的庭上对起诉书表达意见,并陆续提符合事实的证据」、「我相信事实真相只有1个,我对我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全案将于11月6日针对中视交易部分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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