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意明确」 成大开刀房凶手遭检察官建请「续押」

▲成大体循师林光宇,遭检察官法院建请续押。(图/资料照,记者洪正达摄)

记者洪正达/台南报导

针对成大体循师林光宇开刀房杀人一案,台南地检署5日做出侦结,认为林光宇自称遭陈姓护理师带头霸凌,事后仍有极大可能对同组组员施暴,且有逃亡之虞,另被害人陈姓护理师也提出伤害告诉,因此检察官主张不应以具保方式代替羁押,建请法院续押林光宇。

台南地检认为,林光宇刺向陈姓护理师的7刀,分别是胸、腹及手部,加上林光宇本身就具有医疗专业,对人体重要器官分布不会不知道,且胸、腹都是人体易致命部位,杀人犯意明显,故构成杀人未遂罪,并非伤害罪

起诉书说,林光宇担任成大医院体循师已工作18年,与在同一医院工作29年的陈姓护理师有职场纠纷,且林光宇主张陈姓护理师带头刁难,并引导组员及主管评价,使自己在工作团队中遭排挤,9月28日上午8点45分,林光宇欲请休假,请他带的新进同事盖章,此举引起心脏外科主任罗传尧不满,将林叫来告知请假及职代规定,并同时要求林光宇换办公室并询问他「要不要离职?」9点整林光宇因情绪失控,返回办公室取出蝴蝶刀,进入手术室行刺正要准备开刀前置作业陈姓护理师,在场的胡姓医师为阻止林光宇行凶,左手臂也遭砍伤。

由于林光宇在行凶后,步行开元派出所属于「自首」或「投案」,日前曾引起一番争议,不过检方认为报案电话刀时未告知是谁杀人,符合《刑法》第62条「自首」要件,但林涉及杀人未遂以及医疗法第106条第三项「对医事人员已强暴,妨害其执行医疗业务」等罪嫌,加上陈姓护理师也提告,因此检察官建请法院续押林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