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猥褻案逆轉! 士院「媽媽法官」原免職 改判罰俸1年確定

台东地方法院前主任调查保护官洪幸因职务恩怨,将少年个资泄漏给涉猥亵的私人儿少安置机构林姓前主任,士林地院法官姜丽香出具对林有利的法官意见书,而高雄地院法官侯弘伟因姜女告知而闻悉林涉案,频繁与林接触,遭检察官以涉嫌泄密签分他案侦办。监察院弹劾3人,惩戒法院职务法庭第一审判姜女、侯免职;案经上诉,第二审今驳回侯上诉部分,但姜丽香改判罚俸1年,约2百多万元。

第一审原改判姜丽香、侯弘伟免除法官职务,转任士林、高雄地院司法事务官,且裁定两人停止职务,二审维持侯的部分,但废弃姜丽香的判决,改判罚款,数额为任职时最后月俸给数额1年。

39岁的林出过书、上过节目;56岁的洪幸负责少年辅导保护,业务必须保密。检方调查,林涉性侵安置机构内一名少年,被害人是台东地院朱姓女少保官保护个案,朱女得知后举报;检方查扣林的手机,发现洪幸传给林的LINE讯息,内容包括相关访视、观护工作辅导纪录及公文,指挥廉政署南部地区调查组追查。

检方意外发现,洪幸另从2021年8月至11月间,同样以LINE把朱女个资传给林,林疑为了报复,曾冒充司法志工致电受朱女保护、调查少年,打听朱女是否确实依申报出差访视,另在朱女住处外安装监视器,比对她的差勤纪录。2021年2月22日,检、廉会同台东地院政风室人员搜索洪幸办公室,查扣相关证物,带回洪女和朱女等人。洪女原本否认,但检方出示LINE内容,哑口无言。

林因向媒体爆料女检察官林靖蓉藉问案打探他和东院一名法官性向,却再牵扯出他和洪女与另外3名法官讨教司法策略。

监院认为,姜丽香未保持客观中立态度,违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关法令,出具法官意见书不赞成本案通报,也将法官意见书透露给与本案无关的侯弘伟,违反法官伦理规范,损害人民对司法形象的信赖。侯弘伟法官于2020年8月25日因姜丽香法官告知,得知林为性侵害犯罪嫌疑人,之后却与有案在身的林频繁接触,甚至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遭检察官侦办。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姜丽香曾在台东地院任职,熟稔台东司法界。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