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载到「跑趴辣妹」舌邀上床 小黄运将快活完竟惨衰4年

运将以为有艳遇,岂料等待他的是缠讼4年的官司。(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高姓计程车司机4年前载到一名年轻貌美的夜归女子,两人很聊得来,不仅交换彼此手机号码,还情不自禁在车上拥吻爱抚。高姓运欲火难耐,想要更进一步,但女子怕被路人撞见,因此邀高到摩铁床战。完事后,高约定隔天会付4000元答谢,不料隔日立刻被告性侵。

判决书指出,受害女子家住新北三重,平时从事按摩工作绰号叫「奈奈」。她指控,2013年底受邀前往友人私人招待所开趴,但因不胜酒力,喝挂后就请友人叫计程车,岂料之后「断片」失忆,等到隔天早上醒来时已在自家床上,而且打开包包一看竟还有昨日所穿的内裤,这才想起自己疑似遭人性侵。

侦讯时,奈奈说:「上车后,我因为喝醉了,没有记忆,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有没有跟司机说我要去哪,但最后我有回到家,印象中我好像有跟司机聊天,但不知道聊什么,只记得一点片段,一个是他把生殖器官放入我下体时很痛,其他我就没印象了」、「我妈说我是躺在家门口,是妈妈把我搬进房间的」。

▲奈奈声称跑趴时喝到断片,依稀感觉到遭人性侵。(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不过,高姓运将到案后大声喊冤,强调奈奈当天虽然有喝酒,但意识相当清楚,不然他也不可能知道奈奈的手机号码、工作地点,甚至从事按摩。他说,他不是新北人,对三重也很陌生,更何况三重地区交通、门牌相当复杂,若非奈奈指路,他不仅无法短时间内送对方回家,更不可能熟门熟路找到摩铁。

期间,接到奈奈求救电话干哥黄姓员警出庭时,也证称奈奈第一时间反应相当平淡、冷静,反倒是高姓运将接到电话时,还不知道他是警察,就心急又慌张地说2人是合意性交,想赶快拿4000块给奈奈。此外,路口监视器也清楚拍下奈奈当晚下车时仍能步行、自行走上4楼,但新北地院法官不予以采信,反而痛斥高姓司机色欲薰心,犯后不知悔改且态度不佳,依妨害性自主判处4年8个月。

一审法官痛批高姓运将性侵酒醉顾客,犯后又不知悔改,恶性重大。(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高姓司机百口莫辩,只能请律师上诉,终于在二审逆转平反,被判无罪。高院指出,高姓司机出庭时多次要求与奈奈对质、传唤当天帮奈奈叫车的王姓友人及车上与奈奈电话聊天的朋友,但地院法官不仅剥夺对质机会,也不传唤这些证人到庭说明,实在难认判决适法。

高院认为,奈奈案发后隔天做笔录时,被问到案情细节,多回答:「不知道」、「不记得司机长相」,却能在3个月后突然指认被告,并对被性侵细节侃侃而谈,实在有违常理。更何况若被告欲乘奈奈酒醉性侵,大可于车上进行,何须冒着遭监视器拍摄的风险前往旅馆

高院强调,性侵害犯罪态样复杂多端,且通常具有高度隐密性,若案发当时仅有被告与被害人二人在场,事后常有各执一词,有难辨真伪之情形,所以法院有详尽调查事实的责任,始得采为论罪之依据。

尤其本案诸多证据充满瑕疵,基于罪疑惟轻原则,自当为被告有利,原审失察就认被告有罪,显有未当,因此16日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