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请返还扣押物遭拒 王炳忠:院检鬼遮眼!

陆生共谍案王炳忠等人亲赴北检领取证人旅费

王炳忠与其父王进步等人到北检领取1219当天的证人旅费。(张孝义摄)

声请返还扣押物在去年12月29日就与证人旅费同时具状,王炳忠说,北院裁定驳回理由却指未向北检声请,是鬼遮眼、活见鬼。(张孝义摄)

(11:10更新)新党发言人王炳忠12日赴台北地检署,领取「证人旅费及日费」,王称返还扣押物及声请证人费写在同一张状,去年年底已递交北检,北院却裁定他们未向北检声请返还,拒绝返还扣押物,王炳忠批院检,「让人感到鬼遮眼、活见鬼!」

新党发言人王炳忠等人自去年12月19日被依证人身分搜索传唤到案后,时隔近1个月才收到台北地检署核发证人旅费的通知,王炳忠等人12日到北检领取,表示将把证人旅费530元捐作公益,王炳忠同时质疑,当初被扣押的手机证物,经他声请发还,却形成院、检互推的荒谬情况

王炳忠同时为当天同被搜索的林明正抱不平,他说,当天同样也是证人的新党文宣会主委林明正,因为表示精神不济想改天再到案作证,竟被以拘票强行拘提,如今更因此无法领到证人费。「其实当天我们不都是被强押的吗?」王炳忠呼吁,北检不要那么小气,也应该发给林明正证人费。

王炳忠表示,虽然北检发出的证人费领取通知书发文日期是1月5日,但自己家人是11日下午,其他证人最快收到的也是1月10日晚间。收到通知书后,发现最后一天领取日就是1月12日,还须「本人在上班时间领取」。王炳忠感叹的说,这笔1219当天北检就应发给的法定证人费,竟需要证人经律师提醒后主动声请才有,领取还限制这么这么短时间内就逾期,真是造成一般上班时间须要工作民众莫大困扰。相比1219当天要我们作证,就可凌晨六点上门「抓人」,这种对待证人的粗暴态度社会自有公评

王炳忠说,自己从一开始就强调,不是计较几百元的费用,而是坚持「证人费」是法律规定,北检当天就应该给,这代表我们的身分都是证人,既非犯罪嫌疑人,更不是被告,自己和家人会将此案获得的证人费,捐助父亲王进步主持的「玉旨代天堂」长年关心家乡台南孤儿院童,盼能寒冬送暖,略尽绵力

此外,1219同时被扣押的手机、平板笔电等证物,王炳忠说,声请返还扣押物和声请证人费是同时具状,但始终没有下文,于是再向台北地院声请返还,不过,北地方法院裁定书,和北检的证人费通知书是一起寄来的。北院裁定书的内容,主要是驳回1219被搜索的当事人要求撤销扣押的声请,但当中的最主要理由,却再度让人感到鬼遮眼、活见鬼。因为在去年12月29日,他就已向北检递状,声请证人费及返还扣押物都写在同一份状上,上头还盖有北检收发章,北院却指他没有声请,到底是北院推责任,还是北检在说谎?应该要说清楚、讲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