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二度伤害 志工大赞简单明了

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北分会资深志工橘子姐」陈菊枝认为,犯保法如果通过修法,未来辅导被害人或家属个案将简单明了。(张孝义摄)

法务部公告的犯保法修正草案,将被害人补偿金修改为定额补助金」,担任犯保协会志工14年的陈菊枝,每每接触被害人及其家属,都能感受他们的伤痛。过去补偿金审查,常造成二度伤害;她认为未来制度简单明了,被害人与家属也不会因案件达成和解要返还补偿金而失落。

退休前从事安亲班工作,投入犯保志工14载,近70岁的陈菊枝是犯保台北分会员工口中的「橘子姐」,辅导过个案不知凡几,犯保经验丰富

她表示,现行是「政府先垫钱,再向加害人求偿」概念,除须经「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审核,且被害人或家属与加害人若达成和解,还须返还和解金额的补偿金。

橘子姐说,探视辅导个案时,常会说明:「最多可领到多少补偿金」,最后审议结果出炉,许多个案会反问:「为什么金额不是当初告诉我的?」若要返还差额,也会被质疑。

她也说,地检署审议决定书虽已再三斟酌文字,但仍有个案看到后,忆起被害过程情绪崩溃,未来应可避免二次伤害。

但若依修法草案,将来未成年个案抚养费可能「缩水」。橘子姐忧心指出,若死亡刑案被害人家庭有5位未成年人,现行每位最高可获100万元遗属补偿金中抚养金,也就是500万元;未来可能只能均分最高遗属补助金120万元,对小孩多的被害人家庭,可能不如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