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女師遇劫慘死 5度判死凶嫌更四審躲過死刑判無期
高雄男子刘志明7年前涉持铁锤击杀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师,并劫财、性侵得逞,五度判死,最终更四审逃过死刑。图/本报记者翻摄
男子刘志明10年前随机强盗、性侵杀害曾获师铎奖的退休女教师,法院一审至更三审都判刘死刑,全案走了近10年,今更四审宣判,刘被依强盗杀人罪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2014年12月3日,刘志明因和女友提分手,当天骑机车带着铁槌要去找女友,经过高雄左营哈啰市场,见到退休女教师开车门,打算抢走车辆代步,却以铁锤重击女教师头部,自己坐入驾驶座,再将女教师拖入后座。
刘男原想发动车辆,却因暗锁发不动,愤怒拿铁槌猛击女教师,并涉嫌指侵,还将女教师乳头咬掉吐在车内地毯,劫走钱包里的2000元后扬长而去,案发8小时后警方才发现女教师陈尸车内。
一审刘志明被依强盗杀人、强制性交等罪判处死刑,其中强制性交部分判10年因检方、刘志明未上诉确定,刘发监执行,强盗杀人部分则历经多次更审,历审法官都认为刘志明手段残忍,5度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2022年最高法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刘涉嫌抢走女教师2000元部分仍未善尽调查,判死理由欠缺完备,有再调查厘清必要,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本案更四审开庭时,女教师的丈夫张介能在律师陪同下均到庭,刘志明辩护人则为知名律师黄致豪领军,张在开庭时多次表达判死愿望,喊话法官「为什么台湾司法对加害人这么优厚」、「恳求法官考量被害人心情」。
最终合议庭再将刘志明送量刑前调查鉴定,历经近1年等候,今上午迎来更四审宣判,刘视讯出庭,强盗杀人部分,合议庭最终判刘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民事部分,女教师家属求偿1664万余元,高雄地院审理时,刘志明同意家属请求,一审法院依据家属请求金额全数照准确定。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