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杀红眼2死1伤 竟逃过死刑

卅九岁工人陈卦仪迷恋在卡拉OK坐台陪酒的女子淑惠,追求不成烧炭自杀被家人救起后数日,不仅持刀将柯刺死,连出面拦阻的陈志弘邹明总也一死一重伤。法官虽认为他视人命草芥,犯后避重就轻,未与被害家属和解,也没有诚心悔过,因他自首,只能判无期徒刑

被告律师施承典指出,陈刺死柯淑惠部分,已处刑十九年半确定;刺死陈志弘、刺伤邹明总部分,从一审至更一审全都判处无期徒刑,但被告声称现场一阵混乱,他抱着头乱刺,并没有看到杀到任何人,目前仍可上诉争取改判有期徒刑。

陈卦仪打零工谋生,常赴住家附近的「花中花」卡拉OK喝酒唱歌结识、追求坐台陪酒的柯淑惠,曾陆续借给她数万元,后来发现柯女无意与他交往,想索回借出的钱。九十八年九月廿九日凌晨,陈男前往卡拉OK要债,两人谈判不成,陈从口袋取出廿二公分刀子朝柯女连刺十三刀后,店家找来陈志弘、邹明总拦阻。

没想到,陈男杀眼红,又持刀朝陈志弘、邹明总连刺数刀,陈、邹受伤逃出店外,邹男即时医救回一命,陈志弘躺在路边,清晨被路人发现时已气绝,柯女也在送医后不治死亡。

陈卦仪在警方还没查出凶手前自首,台南地检署认定被告触犯二次杀人及一次杀人未遂罪,应分论并罚,但因犯后自首,因此建请法官依杀人罪判处两个无期徒刑,杀人未遂罪判处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