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藏枪 帮派男置物柜放枪判3年

士林夜市去年6月底进行置物柜更新工程时意外发现1把改造枪枝和14发子弹,士林地院依法判处曾姓男子有期徒刑3年,并科5万罚金。(报系资料照)

北市曾柏豪去年2月间将1把改造手枪、14发子弹藏在士林夜市的置物柜,未料,6月底夜市在进行置物柜更新工程时,意外从置物柜内「捡到」枪,警方根据铁盒指纹找到曾男涉有重嫌。士林地院审结,曾坦承枪、弹是死去的大哥为了抵债交给他,依非法寄藏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之枪枝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科5万元罚金。

曾自称是帮派成员,去年2月间,有一名陈姓男子因积欠3万元赌债,拿枪来抵债,之后就放在士林夜市美食街的置物柜内。经过数月后,市场管理处进行置物柜更新工程,工作人员分别在2个置物柜发现1把改造手枪和14发子弹。

曾辩称,拿到枪当天要去喝酒,听从陈的建议放在士林夜市的置物柜,因为担心报缴会背上持有枪支罪名,一直放在置物柜内形同弃置,对于社会治安并无危害,希望法院减轻其刑。但法院认为,价值3万元的手枪用于抵债,被告应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无视于政府查缉枪枝,且于陈死后并未向警察机关报缴,驳回辩护人减刑的声请,判决有期徒刑3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