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北垃圾袋互收5/1实施 现在不通用

双北垃圾袋5月1日起确定互收。(陈俊雄翻摄)

民众4月底前购买的北市专用垃圾袋,或在超市、量贩店、连锁便利商店购买的环保两用袋等依然可以持续使用。(陈俊雄翻摄)

新北市与台北市今23日皆完成法定公告,双北垃圾袋5月1日起确定互收,即双北市民众在二市购买的专用垃圾袋、环保两用袋及新北商品万用袋均可以拿来盛装垃圾后交付给双北市的垃圾车,双北也都在上周各自办理垃圾收运清洁队员教育训练以利互收政策的推动。

新北市环保局强调,新制在5月1日实施,在此之前两市的垃圾袋仍不能互通,民众仍须使用该市使用专用垃圾袋,以免遭罚。

新北市环保局表示,垃圾袋互收政策是双北市长在今年3月11日的「柯侯会」中达成的共识,双北环保局随即召开推动小组协商会议,除定案5月1日起实施互收政策外,同时成立双北专用垃圾袋互收推动小组及订定作业原则,推动小组也将定期评估、检讨互收之执行情形及成效。

新北市环保局指出,双北也各自进行垃圾排出规定公告的修订,并共同制作教材及办理垃圾收运清洁队员的教育训练,以推动双北专用垃圾袋相互收运,便利双北市民生活与加强源头减量。

新北市环保局说明,新北市议会不分党派也一直关心垃圾袋降价议题,因2月底决算结果出炉,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成本降低,经重新核算专用垃圾袋费率为每公升0.363元,又考量双北共同生活圈,两市市民通勤往返的频率高,垃圾袋若能互用将更为便民侯友宜市长决定将新北市随袋征收费率直接调降为每公升0.36元,与台北市相同。

新北市环保局提醒,民众4月底前购买的专用垃圾袋,或在超市、量贩店、连锁便利商店购买的环保两用袋等,仍可在5月1日后使用,但仅不可抗力瑕疵品可退换,不可退还差价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