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代缴纳第三方支付专法 年底前报行政院

▲对于第三方支付专法适用范围的扩大,经济部商业司长游瑞德表示支持。(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商业司表示,已完成「非金融机构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方支付专法)的研拟,水、电费公用事业代收转付服务,确定纳入专法中,草案年底前就会送交行政院

「非金融机构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内容,共计5章、45条条文规范重点包括支付服务定义经营资格资本额门槛及兼业限制、储值上限、支付款项保障与运用身分认证与资料保存义务等。

商业司指出,已将水、电费等公用事业代收转付服务纳入专法,不过其他类型线下交易,主要以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作为法源依据,若纳入第三方支付专法,恐出现两法竞合问题

商业司强调,「非金融机构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仍以线上交易,作为规范范畴,线下交易由于须考量洗钱防制,因此还要进一步了解。

在储值服务上限金额方面,商业司说,仍维持在3万元,目前专法草案并没有规范商品,或服务交易上限,但未来可视情况再做调整

经济部长张家祝日前说明,对于第三方支付扩及公用事业费用代缴一事,在专法草案送入行政院后,经济部还会再和相关部会讨论,尤其金融主管机关意见非常重要,虽然主管机关是经济部,但也不能忽视金融主管机关在金融监理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