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笨到在路边做爱」 男师车震小三生女…妻看证据打译文
南部一名退休的何姓教师多年前与唐姓小三发生婚外情,并在2004年生下一名私生女小淋(化名);何妻觉得丈夫行为诡异,于是请人将行车纪录器的镜头装在方向盘下面,果然录到丈夫与小三在台中车震的影片。事情曝光后,何男辩称「没有人会笨到在大马路旁边做爱」,两人只是在进行脚底按摩,但法官认为,如果单纯只是按摩何必脱下裙子和内裤,因此驳回两人的上诉。
▲何男与唐女在路边车震,事后辩称影片是遭人剪接,画面里的人不是他。(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何妻证称,她在2015年4月间请人在自家小客车上装设行车纪录器,镜头就装在方向盘下面,主机则在副驾驶座下面,只要车子发动有电,机器每隔5分钟就会录一段,没想到果真在同年7月13日下午3点40分左右录到丈夫与小三车震的铁证,「我第一次看录影档案是在录完的1、2天后,且我还一边看一边制作对话译文。他们从车子前座移到后座,唐女就将下半身的衣物脱掉露出下体,接着跨坐在我先生身上,上下摇摆,我先生有发出喘息声,她也有发出很大呻吟声,就一般人所知,这就是在做爱。」
此外,何妻也在住处翻拍丈夫手机里的照片,发现照片中有一名年约10岁的女孩,猜测应该就是丈夫与唐女的私生女,「他的手机就放在那边,我翻拍时没有先询问。我见过唐女,所以知道照片中的女子就是她,至于小女孩我想应该就是小淋。」不过,何男与唐女皆否认通奸,2015年7月13日他忘记自己有没有开车去接女方,但两人真的没有车震,「没有人会笨到在大马路旁边做爱,影片是遭剪接、造假,画面里的人不是我,也许那只是在后座按摩或指压。」
台南高分院法官调查发现,何男当日下午开车沿着国道一号北上,并在台中市的王田交流道离开,随后将车停在路边发生性行为;且影片也录到两人的对话,唐女频频质问何男是不是有听老婆的话不再和她见面,「一个礼拜就2天完完全全属于我跟小淋,这样子不好吗?」、「小淋都10岁了,已经11年了。」
法官认为,如果真的只是按摩或指压,唐女又何必褪下裙子与内裤,影片也不会录到肉体碰撞声、吸吮、喘息以及呻吟声,加上影片也没有剪接、造假的痕迹,可见两人的说词只是为了脱罪,不可采信;日前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依通奸罪判何男4个月有期徒刑,唐女则依相奸罪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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