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大打折 民进党执政下的司法少了公正独立

▲ 柯文哲相关住所8月30日被搜索。(图/陈焕丞摄)

● 黄凯祥/中正大学学生

8月30日因京华城争议案,中央党部、柯文哲住宅与办公室被搜索,柯文哲被带回侦讯,甚至被检察官谕知当庭逮捕,整起事件涉及高度的政治性,毕竟一个在野党的党主席被带回,这在任何民主国家都是一个何等的大事。

当然京华城之争议,北检到底有没有证据,柯文哲是否有罪等等,我们都先暂且等待全案的厘清。只不过在8月31日时,民众党认为北检违反了程序正义,召开记者会指出检廉公开说谎,并公布监视器画面,俨然整件事情已经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且已然激起部分民众党支持者的愤怒,抗议在民进党执政底下的司法简直荒腔走板。

台湾人民是否相信司法呢?许多份民调早已充分显示了台湾人民对于司法的不信任,究竟司法何以被民众不信任?笔者从人民为何不相信司法的四大理由以及不稳定的政治状态,来省思台湾司法走到今日,究竟何以被民众如此的不信任,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的冲突。

▲ 民众党8月31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检廉公开说谎。(图/记者陈家祥摄)

人民为何不相信司法的四大理由

我们可以先想想人民为什么如此厌恶与不相信如今的司法。显而易见的是司法有太多腐败之地方,笔者大致上找出明显已经腐败到长虫的四点:

1.关说

台湾目前尚未制订《妨碍司法公正罪》,因此关说司法的官员都可以轻易的避开法律责任,最有名的案件大概就是前法务部长邱太三关说司法,为违法逃税新台币数亿元的富商院长违法滥权关说司法、施压基层检察官,更可笑的是邱太三不仅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挥一挥衣袖还能到内阁里继续任官,真是幸福。

民众所厌恶的就是这种利用自身政党背景与权力在司法体系恣意的横走,而作为一般人的我们有机会这样做吗?

2.侦查不公开?侦查全公开

举一个例子,当初IMB诈骗案,立法委员黄国昌曾经安排秘密证人到北检作证,结果不久后某媒体就将作证之内容报导出来,至于目的为何?各位去看整起事件的脉络,即可知悉全貌。

这件事情之所以这么重要是因为,当吹哨者所作证之证言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被透露出来,如果吹哨者害怕这样的情况发生,就根本不敢吹哨,换来的是作恶多端之人继续胡作非为,而《吹哨者保护法》如今安在哉?当然仍就在冬眠。

▲ 立法委员黄国昌曾经安排秘密证人到北检作证,结果不久后某媒体就将作证之内容报导出来。(图/记者袁茵摄)

再举一个例子,这次案件民众党于记者会中批判检方公开金流的争议,而北检怎么回应呢?

「某政党记者会中所提之昨2则网路媒体关于本案金流之报导,系媒体自行撰写,该媒体报导前未曾向本署查证,本署亦未泄漏任何侦查内容,对于上述媒体之报导,不予置评。」

或许一次北检可以回应是媒体自行撰写,然而上述北检早就有不良记录,而且还都是同样的一家媒体,要人民何以相信?是否只要以司法之名就可以胡作非为?且如果每次都能以此理由进行回应,那大概侦查不公开这件事情就不应当存在,应该改为侦查全公开。

至于北检此举之目的为何?

笔者认为大概就是带起未审先判之风向,以利自身的调查,并且让柯文哲在民众心中之好感持续下降,使其名誉死亡。这种流氓式的办案实在令人遗憾。

▲ 民进党2日晚间以「民众党没说的真相」为题发出系列图文,但在发布后不到3小时被网友轰到删文。(图/翻摄民主进步党)

►►►思想可以无限大--喜欢这篇文章? 欢迎加入「云论粉丝团」看更多!

3.酬庸式司法

在理想上,我们都期盼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尤其是大法官应该保持其独立性,这是作为一个宪政民主国家几近最重要的本质,而我们可以来检视一下台湾的司法院是否被作为酬庸的机构?

最简单的就是看司法院大法官与正副院长之背景了,我们以刚新鲜出炉的司法院正副院长为例,司法院正副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是「民主进步党声请国会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鉴定人」,姚立明则为「赖清德竞选总统时之竞总主任委员」,这俨然就是将司法当作小狗在使唤。

而这边会有论辩的地方在于,人们时常因为政治心里之因素,总是会受到政治的干扰,就是很难保持独立,所以所谓独立的司法是乌托邦国家才存在的,司法还是必须有某部分的政治成分,不然根本难以提出候选人。

而以这个观点下去就会衍生出,立法院接受总统府所提之人选的审查,但如果今天立法院希望严审呢?能够严审吗?

▲ 「赖清德竞选总统时之竞总主任委员」姚立明被提名为司法院副院长。(图/记者林敬旻摄)

这次国会改革法案刚好有部分条文涉及人事权的审查,也就是《职权行使法》第29条之1第3项、第30条第3项、第30条之1第1项及第2项,大致上就是要被提名人具结以示负责,如被提名人拒绝依相关规定答复问题、提出相关资料、提出结文或具结者,委员会应不予审查并报告院会。此外,被提名人于提出结文或具结后「答复不实、隐匿资料或提供虚伪资料者」,委员会除应不予审查并报告院会外,经院会决议,尚得对之裁处罚锾。

而宪法法庭认为这会侵犯提名机关的权力,且因被提名人尚不具备公务员的身分,而被课予揭露或提出受询问事项之相关资料之广泛义务,甚至可能因其答询内容或所提供之资料而受到裁处罚锾之制裁,致可能蒙受难以回复之重大损害,所以宣告停止适用。

笔者尊重这样的想法,不过这样的观点似乎使得立法院逐渐橡皮图章化,立法院难以以更高规格之层次审查我国重要宪政机关之职位,而换来的是被提名人可以受到超级保护,以及有关机关提名权的保障?(虽然笔者真的不知道严格审查与提名权到底有什么关系)。

▲ 国会改革法案有部分条文涉及人事权的审查。(图/记者黄克翔摄)

4.被压着的司法

我们再试着观摩一个案子,也就是前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的案件,这个案子诡异的地方太多,除了桃检和调查局桃园市调处共声请搜索十一次,桃园地方法院打了十次回票,令人匪夷所思之外,一个显而易见的地方在于,这起陈年旧案七年前就已侦结,当时检方掌握的监听内容与七年后的今天并无二致,行贿、收贿事证已经相当明确,七年前为什么办不了?为何七年后换政府之后就能开始办了?政治味道浓厚早已不言而喻。

当有钱有势有背景有党之人可以轻松干预司法、当侦查不公开成为笑话、当司法成为党酬庸的礼物、当有权势之人的案件能被压下时,台湾的司法早已成为不为人民所信任的存在。

▲ 郑文灿的案件存有许多诡异之处。(图/记者黄克翔摄)

而与此同时,这会延伸出另一个重要的课题。

不稳定的政治状态—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冲突

当司法开始染上政治时,必须具有缜密的证据以及令人信服的理由,而上述过去司法机关的腐败早已为多数人民所确信,当司法独立性遭受质疑时,在野势力认为司法权被执政党所控制,必然也有其制衡的手段。

可以思考看看如今的台湾朝小野大,在野党显然对于如今司法的独立性保持批判性态度,可以在过去国会改革时发现。

此时在权力分立之架构底下,虽然司法权看似有点优越,但立法院仍有其制约司法院之方式,例如:冻结司法院的部分预算,以及透由修改法令之方式抗衡司法权。

立法院新的会期即将开议,预算会期的来临,在宪法法庭做成暂时处分以及检查官带走在野党主席等作为,都一再预示着立法权与司法权将迎来腥风血雨的时刻。

▲ 人民期盼有一天司法能够真正的公正独立。(图/记者李毓康摄)

最后,大多数的人民期盼有一天司法能够真正的公正独立,「妨碍司法公正罪」与《吹哨者保护法》的制定、侦查不公开就真的是其字面上的意涵、提名大法官时应尽可能严谨与中立,为台湾选出真正超然独立的宪法守护者、检察官不再需要看政治的脸色办案等等,这种种情形都不断牵扯到如今司法的可信度,以及政治与司法之间的关系。

期许未来的台湾能有稳定、平静、独立且受人尊敬的司法。

●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