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公司法修正下的得与失

公司修正草案今年三读可期,过去台股一再上演的经营权争夺乱象台面上虽被解决,但台面下更将白热化

【文/林丽雪

十六年来修法幅度最大的「公司法」修正草案,于去年十二月政院拍板后,有机会在今年上半年三读通过,其中,为制衡董事长滥权,股权逾半股份总数股东可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此法被视为可解决实际发生的经营权争夺乱象,一直以来已被市场人士觊觎已久的大同及泰山,及今年将举行董监改选的公司,经营权之争势必更加白热化。

大同资产吸引多方觊觎

历时一年半翻修的公司法,去年底由行政院长赖清德正式拍板,其中牵涉一百多条条文变动,八大修法主轴重点分别是友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公司治理、增加企业经营弹性、保障股东权益数位化无纸化、建立国际化环境、闭锁性公司经营更具弹性及遵守国际洗钱防制规范等。

其中,对投资影响最大的,分别是公司可一年分派二次盈余,以友善创新创业环境;在强化公司治理方面,若董事长拒不召开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可自行召开;又为保障股东权益,持股过半股份总数的股东将可自行召开股东临时会及股东提名董事人选不需经董事会审查等,均视为可以解决民间公司内斗乱象的条文,但恐也将加速掀起企业经营权争霸战。

公司治理待强化的大同,过去几年营运迟迟未有起色,近几年赚少赔多,股价更是欲振乏力,然大同单单土地资产价值就逾千亿元,早就吸引各路人马觊觎,只要口袋够深的市场派,集结逾百亿元的资金,就可轻松拿下大同三成的股权,以百亿元对照千亿元的土地市值,当然是相当划算的赌注。

去年底到今年初,大同股价从十四元大涨一倍,至二八.二五元,即传出市场派积极买股,要提前召开股东临时会,解任董事并全面改选,董事会经营权之争一直处于白热化,大同市值也从三二七亿元攀升到现在的五七四亿元。

根据估算,大同在全台拥有超过三五万坪的土地,光是在台北市中心中山北路三段上的企业总部面积就达一.二万坪,初估开发后市值逾千亿元,加上其他县市的大笔土地,潜藏的土地开发利益相当惊人,市值起码二千亿元以上,而这还未将其转投资的太阳能材料厂尚志绿能面板厂华映等价值估算在内。(全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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