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 588件申請案...通過72%
《平均地权条例》修法自去年7月上路后,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截至今年3月底,九个月以来私法人申请购买住宅件数共588件、许可数为424件,通过率为72.1%。
依规定,私法人只有六种情况可申请购买住宅,第一是宿舍,第二是供居住使用的出租经营,第三是合建、实施或参与都市更新、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第四是指定卫生福利机构场所,第五是合作社买入住宅供社员使用;第六是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情况。
内政部此次修法,除针对公司购买宿舍新增三大管制外,针对不动产租赁公司也祭出修法。
官员表示,未来明定公司购入住宅作为出租使用时,经过许可的房屋必须要一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也就是,向内政部申请获许可户数、必须要等于实际所有权移转登记的户数,申请多少、就要登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