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条例》通过 勤业众信:私法人购屋留意限制

勤业众信提醒未来个人或以法人名义购屋前,除应审慎提前进行购屋计划评估外,并建议咨询专家。图/本报资料照片

为打击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立法院修正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会计师陈建宏指出,这次修正通过的法案,需特别注意的是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限制。

陈建宏指出,过去个人常会透过法人购屋主系因透由法人购屋可享有一些优势和便利性,例如不动产标的价值较高者,单凭一人较无法集中足够资金来购买,而法人可集合不同股东之资金参与共同投资,资金相对较个人容易集中。

陈建宏指出,还有房屋贷款利息、房屋税、地价税、水电费等费用均可列为法人费用,相较之下能节省一些税费。又个人也常因考虑到管理的便利性以及未来家族传承的需求而以法人名义购屋。

就现况而言,他说,由于法人购屋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为避免现行法规对法人购置住宅无相关限制规范,使住宅沦为投资炒作标的,因此,修法新增相关法令规定,私法人若要买供住宅使用之房屋需要经过中央主管机关许可;因为法人购屋原则上应有其业务用途,无「居住」需求,因此,未来购买住宅将需要有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当性。

陈建宏因此提醒,未来个人或以法人名义有购屋需求时所需考虑面向又更多了,除应审慎提前进行购屋计划评估外,并建议亦需咨询专家以通盘考虑自身的实际需求、资金运用情形、投资策略、税务影响等,以作全面性的综合评估,来因应《平均地权条例》修法所带来的影响及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