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破表!民眾因1元涉詐 法官判決兩度嗆「只有起訴的檢察官想得到」

王姓男子被控提供双证件、邮局帐户给脸书暱称「U-go好贷」的诈欺集团成员拍照,再由歹徒注册电支帐户向人行诈,云林地检署依刑法诈欺取财、洗钱防制法洗钱罪起诉。云林地方法院认为王是要申办贷款,如何想到会被拿去申办电支帐户?况且只有1笔「1元」款项汇入王的帐号,质疑「只有起诉的检察官」会因1块钱去报警,判无罪。

承审的云院法官梁智贤指依照一般人使用帐户的经验,大概不会有人会马上去注意到有人汇款1元进来而赶快去报警,但括号写到「这世界大概只有起诉的检察官会吧?」;另外王虽有申办网路银行,法官也认为以1元这么低的金额,王或许根本不会去在意,不能因为他没有像起诉的检察官会去报警,就认为王有认知到帐户被人拿去诈骗了,更不用说怎么可能想像的到有人拿他的帐户去申办电支帐户购买虚拟货币。法官接着再次括号「(大概只有起诉的检察官想得到吧?)」

本案源于云检指控王姓男子2022年9月2日在云林县虎尾镇的7-11提供身分证、全民健保卡、口湖邮局帐号存折供诈团拍照存档,诈团成员再以他的名义注册电支帐户,绑定口湖邮局帐户作为实体对应帐户后行诈。检察官以王的供述、苏姓与詹姓被害人指述和对话与交易撷图等,认定王涉犯帮助诈欺、帮助洗钱罪嫌。

王喊冤,他坦承因为要办贷款,与贷款业者相约在超商见面,手拿证件让对方拍照,但否认检察官所指控的犯行,并说「我不知道虚拟帐户这么容易就可以办」。王说,认证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都不他的,验证方式太容易,他没有收到任何验证通知,诈骗款项也没有流到他的帐户。

云院调查,诈团所使用的联络电话、电子邮件都不是王所使用,王无从知悉电子邮件、电话传送认证信函与密码。另外,从王的帐户交易明细查,没有任何诈欺被害人将诈骗款项汇入他的邮局帐号,只有1笔「1元」是由虚拟通货商所汇入,法官质疑就算王有申办网路银行,也不代表真的会收到1元的汇款资料。

对于检察官指控王不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公司资料、贷款期数、清偿期限及拨款帐户等细节,法官逐一指王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否愿意贷款,检方的问题难道不能等业者愿意核贷后再来慢慢谈?还说检察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这篇酸度破表的判决书末,法官直接说其余的「枝微末节」都无法说服他认定王姓男子知道、预见帐户或个资会被诈团利用,他「不想再赘述了」,判王无罪。

本案侦查检察官为朱启仁,公诉检察官为林欣仪,得上诉。

王姓男子被控涉犯帮助诈欺、帮助洗钱罪嫌,云林地方法院法官梁智贤指依照一般人使用帐户的经验,大概不会有人会马上去注意到有人汇款1元进来而赶快去报警,但括号写到「这世界大概只有起诉的检察官会吧?」,判决书酸度破表。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