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村里长任陆村委会干部 内政部:2人被开罚已辞职

内政政务次长陈宗彦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立法院备询。(图/记者陈政录摄)

记者陈政录/台北报导

福建平潭聘请8名台湾村里长担任当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执行主任,日前被政府认定违法,指出将经查依法开罚,对此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今天在立法院指出,目前已经对2位台湾村里长开罚,「他们也辞去了社区主任职位」。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陆委会主委陈明通等政府机关代表列席备询。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指出,自去年底和今年初大陆提出「习五条」以来,统战动作增强,包括邀请台湾人士担任村委会主委,以及广邀台湾「一代一线(年轻一代基层一线)」民众赴陆交流,提供食宿,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宣导国安局严查,并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要点「送给新上任的村里长好好研读」。

陈宗彦回应表示,目前经了解后,该职位属于中国大陆政府职务任职者已违反「两岸条例」中禁止在中国党政军任职的规定,可处10万到50万台币的罚锾。经查后,已经对2为台湾村里长开罚,他们也已经辞去大陆社区主任职位。

陈明通指出,「习五条」提出后,陆方统一急迫感加强,动作频频,我方将持续加强宣导,也呼吁国人留意社会观感

台北市山区忠顺里的里长曾宁旖担任平潭村委执行主任。(图/翻摄海峡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