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癌医中心组织规章废止 调整为台大医院分院

台大今(20)日召开校务会议并通过决议原本永龄基金出资捐赠、编制独立的台大癌医中心医院,正式改列为台大医学院附设医院分院。(李侑珊摄)

台大今(20)日召开校务会议并通过决议,原本由永龄基金会出资捐赠、编制独立的台大癌医中心医院,正式改列为台大医学院附设医院分院。

台大校务会议去年10月通过,将癌医中心改为台大医院其中一个分院,人员资源互相支援,以改善经营效率。当时台大校长管中闵曾指出,癌医中心每月亏损新台币4000万元到5000万元,向校务基金借用的额度恐不足,担心会影响校务发展,将所属改为分院后,会改向台大医院作业基金借款

在今日举行的台大校务会议当中,正式决议废止「医学院附设癌医中心医院组织规程」,也通过「医学院附设医院癌医中心分院组织规程」。癌医中心院长杨志新会间提到,教育部已同意改制,并要求在6月1日前完成所有程序

议案通过后,管中闵表示,癌医中心纳入总院的台大医学院附设医院后,总院各方面管理行之有年、井井有条,校内师生与各界都可放心。

会间诸多教师表示,希望能公开永龄捐赠癌医中心合约细节,管中闵则说,管中闵则回应,对方明确表达不愿公开,并强调校方并无刻意要保护任一方,对此曾咨询法务意见,法务处代表建议,经与律师讨论,如果公开,可能会使台大面临诉讼风险,如校内教师代表仍有疑虑,可循政府公开法提出诉讼,由法院判断能否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