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医私卖造血针「交付者」也遭殃 未具这身份最高罚500万
▲台大医私卖处方药「交付者」也遭殃,未具这身份最高罚500万。(图/记者徐文彬摄)
台大医院爆出有医师私下介绍患者购买造血针「容可曼」,患者毋须看诊,只要打一通电话就可面交取药。被问到此举是否违法?食药署表示,容可曼为医师处方用药,需由药事人员亲自调剂交付,若交付者不具药师资格,将涉嫌违反《药事法》,最高可处500万元罚锾。
食药署药品组组长刘明勋表示,依照《药事法》第37条暨药品优良调剂作业准则规定,药品之调剂,非依一定作业程序,不得为之,且药品调剂含交付药品,应由药事人员亲自为之。违者得依同法第93条处新台币3万至500万元之罚锾。
另外,依照《药师法》第24条规定,未取得药师资格擅自执行药师业务者,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刘明勋强调,《药事法》第15条规定,经营西药输入、输出、批发、零售等相关业务,都须依同法27条办理药商登记,领得证照方可职业,违反者也可处3万至200万元罚锾。不过,以上都是食药署针对报导内容进行推测,详细违规情形,仍有待卫生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