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不知情 赔偿责任在包商

台电输变电工程处一辆承包商厢型车,3日中午12时许发生坠谷事故,车上6人4死2伤。(桃园市消防局提供/蔡明亘桃园传真)

台电外包商厢型车3日在卡努台风天出车,不慎在桃园复兴区翻落边坡造成4死2伤,台电人员实地现场清查后,确认外包商公司已通报这两天不出工,工地负责人也在群组宣布,实在不了解这几位员工为何跑出去。因台电属于「不知情」状态,相关赔偿回到合约中,应属包商责任,台电则会站在关怀立场予以协助。

台电指出,出事的包商正在进行台7线「巴陵配电杆线改建输电铁塔工程」,主要是当地原乡电杆强度较弱,常受外力影响电力输送,所以改成铁柱去增加强度,以稳定供电,这属于小型工程。

昨午意外发生后,台电即派副总与相关主管前往关怀与了解。对于最后有4人不幸往生,台电表示「深感遗憾」。但查明事件过程,确认台湾这两天受台风影响,公司早已经通知不出工,工地负责人也在自己群组通报不出工,因此台电昨日没有派检验人员到场,「实在不知道为何这几个人台风天为什么跑出去?」

既然未要求出工,外包商员工也没有签报出勤表,后续责任如何归属?台电指出,警方已制作笔录,了解事情原由与经过,目前看来是包商员工自己行为,台电属于不知情状态。

依照双方合约,相关理赔与处理会是包商要自己去负责,台电相信业者有相关保险,基于雇用关系,公司也会从旁提供关怀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