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副议长秘书连结人妻4次 警察夫怒告求偿80万

台东议会副议长秘书涉勾引人妻。(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东县议会副议长秘书林姓男子与已婚女派遣工发生婚外情,林男被控与派遣工多次在饭店、旅馆发生性关系,引发警察丈夫对其提起法律诉讼,要求赔偿80万元。法院最终裁定林男侵害配偶权,须支付警察夫40万元赔偿金。可上诉。

警察夫主张,他与妻子结婚25年,育有三名子女。妻子参与劳动部「安心即时上工计划」,到台东县议会担任派遣工,期间遭遇林男多次以工作机会接触并展开不当追求。警察夫认为,林男的行为造成了他们婚姻关系的严重破裂,最终于2022年3月离婚,因此向林男索赔80万元慰抚金。

审理过程中,林男否认知情派遣工已婚并否认有性行为。他指出,即使有发生性行为,时间仅限于2022年3月1日至21日的短短三周。此外,他也强调该派遣工与丈夫感情不睦,并因此认为对方的损害有限。

然而,派遣工在法庭上作证,称林男于2021年11月索取她的履历表,且文件中清楚标示她已婚并育有三个子女。2022年3月1日,林男邀她北上,在某五星级和四星级饭店分别住宿,并在此期间多次发生性行为。3月9日,两人再度北上住宿,10日则到苗栗县三义乡某旅店投宿,同样发生性行为。她最终在2023年农历年回家团圆时向丈夫坦白外遇事宜。

法官审视相关证据后认为,林男明知派遣工已婚仍与其发生4次性行为,原告原可期待家庭生活圆满和谐,讵遭被告无端破坏,导致其婚姻关系发生难以回复之损害,其心理受创所生之精神上痛苦,已构成侵害配偶权的行为。考量到警察丈夫的身分以及林男在台东县议会的职位,判林男须赔偿4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