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首座行人专用时相 成行车地狱

台东市中山路与正气路口的「行人专用号志时相」,去年6月启用至今,多数民众对于通行规范仍一头雾水,屡见未依号志穿越行为。(萧嘉蕙摄)

台东县警察局去年于台东市中山路与正气路口,启用全县首座「行人专用号志时相」,保障行人通行安全;未料,多数民众至今仍不熟悉亮灯通行规范,不时上演胡乱穿越之举,一番美意变调,汽、机车驾驶人怒怨犹如「行车地狱」,县警局交通队表示,行人未依号志穿越马路,依法可处500元罚锾。

为洗刷「行人地狱」恶名,交通部全面推动行人专用时相,提供行人独立的绿灯通行时间,确保安全穿越马路,台东县警察局择定人、车流量高的台东市中山路与正气路口为首设点,去年6月中启用。

行人专用时相于每日上午7时至9时、晚间6时至8时启用。当行人专用号志亮起绿灯时,所有方向的车辆红灯停止,仅允许行人通行,行人可在十字路口的任意方向穿越道路,对角线亦可;然而,实际情况不然。

「行人地狱消失,行车地狱接棒」,机车族陈小姐怒诉,行人根本无视行人号志,亮绿灯时不通行,而是等到车辆号志绿灯时才穿越马路,汽、机车被迫时刻注意,右转是否有行人。

马路如虎口,民众虽谨记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行人快通行」,但却错看车辆号志通行,而非行人号志,导致胡乱穿越马路频频上演。位于该路口的商家坦言,看错、走错者不在少数,汽、机车都会「见机行驶」,礼让行人优先。

对此,台东县警局交通队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可处新台币500元罚锾,后续也将加强宣导,减少行人和车辆间的冲突。

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台东县发生行人交通事故造成5死47伤,其中65岁以上长者2死17伤为最多,交通事故发生时段多在夜间,事故地点多为台9线、台11线村落周边,县警局与公路局将合作设置跑马灯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