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喂养浪浪将开罚5千 网友:弃养问题才是关键

台东爱妈即日起不得在公园喂食流浪狗,否则会被罚款。(图/资料照片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东县议会7日三读通过「台东县野生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只要民众在「公众游憩场地」喂食流浪猫狗或猕猴等野生动物,被拍照检举将开罚5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此,有网友痛批「这样就能解决弃养问题?」此外,也有教授指出这是「野生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当然要避免野生动物遭流浪动物侵害的可能性

周姓网友在脸书社团猫咪也疯狂俱乐部」中PO文写道,「看到这则新闻几天了,深深觉得这是台东之耻。因为无法阻止民众持续的弃养,所以订下此法。既然知道弃养情形严重,政府在这部分做了什么努力?是否因为阻止民众喂食比较容易执行,拍照检举罚款催讨,四个动作一气呵成,就能解决民众弃养问题?还是又在变相扩充政府收入?」

他认为「生命是平等的,若是将流浪动物换成人,不去思考如何帮助人民免于沦为游民,却立法断了他们的活路,这不是太奇怪了吗?采取分化方式让牠们流浪到各个地方,这不就是将问题扩大化,使问题散落四处,就以为问题不见了?面对流浪动物繁衍泛滥的问题,有些动保团体选择协助结扎再放养,维持当地原本的生态平衡,殊不知若禁止喂食,流浪动物只得扩大自己的猎食范围,才能寻得一口饭吃,无疑增添了有效节育的难度!」

对此,中山大学生物科学系副教授颜圣纮认为,这是「野生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当然要避免野生动物遭流浪动物侵害的可能性。他表示,「只有一种情况我同意喂食,也就是以『捕捉绝育为目的诱食』,但绝育完后再放回,也是TNR(捕捉、结扎、放回)的一个问题,因为不管是都市郊区浅山,都有大量的野生动物生存,我们不应让驯化宠物接触野生动物,应该做的是妥善收容、友善训练,不是放牠们在外面继续跑!」

▼针对台东「禁止喂养流浪动物政策」,周姓网友痛批是「台东之耻」!(图/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