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除权息制度 金管会:不调整
外界建议,公司发放股利时,除权息交易日不调整该股票参考价。对此,金管会18日表示,除权息参考价并非个股成交价,且我国现行除权息交易日提供参考价的作法,与国际主要证券市场相同,已为市场广泛接受,因此将维持现有除权息股价调整制度,不会调整。
金管会说明,除权息参考价是以除权息前一营业日收盘价,减去除权息后的价格,可作为投资人于除权息交易日买卖该个股的参考,并据以计算除权息当日交易涨跌停价格范围;开盘价则是第一盘由买卖双方委托撮合后呈现的价格,除权息参考价,并非个股成交价。
金管会指出,欧美市场是由资讯厂商负责提供除权息参考价;至于亚洲市场,除南韩发放现金股息不办理除息外(但除权则计算及公告除权参考价),日本、香港、上海证交所,也都采取公开揭露除权息参考价作法。
金管会证期局统计资料显示,历年上市柜企业填权息比例,皆低于5成。
金管会强调,我国现行除权息交易日提供除权息参考价的作法,与国际主要证券市场相同,长期以来,已为市场及投资人所接受;此外,由证交所提供除权息参考价相关资讯,也可避免资讯厂商各自计算之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金管会决定维持现有除权息股价调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