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除权息制度 金管会:不调整

金管会决定维持现有除权息股价调整制度。(图/本报资料照)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外界建议公司发放股利时,除权息交易日不调整该股票参考价。对此,金管会18日表示,除权息参考价并非个股成交价,且我国现行除权息交易日提供参考价的作法,与国际主要证券市场相同,已为市场广泛接受,因此将维持现有除权息股价调整制度,不会调整。

金管会说明,除权息参考价是以除权息前一营业日收盘价,减去除权息后的价格,可作为投资人于除权息交易日买卖该个股的参考,并据以计算除权息当日交易涨跌停价格范围开盘价则是第一盘由买卖双方委托撮合后呈现的价格,除权息参考价,并非个股成交价。

金管会指出,欧美市场是由资讯厂商负责提供除权息参考价;至于亚洲市场,除南韩发放现金股息办理除息外(但除权则计算及公告除权参考价),日本香港上海证交所,也都采取公开揭露除权息参考价作法。

金管会证期局统计资料显示,历年上市企业填权息比例,皆低于5成。

金管会强调,我国现行除权息交易日提供除权息参考价的作法,与国际主要证券市场相同,长期以来,已为市场及投资人所接受;此外,由证交所提供除权息参考价相关资讯,也可避免资讯厂商各自计算之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金管会决定维持现有除权息股价调整制度。